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人造宝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人造宝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一批人造宝石加工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按规定程序进行截标、谈判,根据评标原则和成交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人造宝石加工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SJT07-010
二、竞标内容:人造宝石加工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07年10月30日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的网站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信息。
四、截标、评审信息:
1、截标时间:2007年11月9日下午15时30分。
2、评审时间:2007年11月9日下午15时30分截标后。
3、截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一楼)。
4、评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柳州分部会议室(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一楼)。
5、采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贵斌、吴以升、郑清忠。
五、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成交人地址成交金额
小李宝石店三江县河东雅谷路25号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23750.00元)
六、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
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4、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07年11月14日至2007年11月20日,如在2007年11月21日前未收到有效的质疑或投诉,本中心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联系人: 肖 芳
2、联系电话:****-*******
3、传真电话:****-*******
4、联系地址: 广西柳州市白沙路4号鑫盾综合楼一楼
5、邮政编码:545001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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