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结果公告

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结果公告

首次公告时间:2022-01-18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5-00299

二、项目名称: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块:房屋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

服务要求: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收到测绘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合格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002包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房屋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

服务要求: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收到测绘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合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003包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房屋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

服务要求:以上地块需在征收前完成房屋、土地测绘工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测绘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十日内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需提供驻场测绘服务。付款方式及条件:采购人收到测绘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赫淑婵、孙雅荣、王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洲广场A2座2-5-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岩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皇姑区征收地块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服务12.31终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地块鞋园一、二号地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岗子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中央路北上东窑地块测绘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面积测绘 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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