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区2021年农村公路(市计划第三批、区计划第二批)复核性检测及安保工程(省市计划)复核性抽检合同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望城区2021年农村公路(市计划第三批、区计划第二批)复核性检测及安保工程(省市计划)复核性抽检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001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中核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2021年农村公路(市计划第三批、区计划第二批)复核性检测及安保工程(省市计划)复核性抽检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望城区2021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省市计划)复核性检测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省计划384.43公里的原材料检测及复核性检测(根据计划里程按30%比例进行抽检);市计划120公里的复核性检测(根据计划里程按30%比例进行抽检)10
2望城区2021年农村公路(市计划第三批、区计划第二批)复核性检测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望城区农村公路(市计划第三批、区计划第二批)复核性检测119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望城区农村公路〔市计划第三批、区计划第二批)复核性检测

2、金额明细:单价:190000元,数量:1,总价19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29 ——2022-11-29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时结算

(2)检测完成出具正式报告和结算书,结算书报采购人审核后的金额为支付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2收款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芙路支行(长沙中核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63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应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按时提供双方约定的负责地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

(2)应选派最有经验、认真负责及尽职,并且数量足够的检测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受委托完成有关服务事项时,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单位的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力。

(5)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无偿提供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

(6)检测方案应贴合实际,杜绝浪费,确保检测内容无漏项、错项。所有检测方案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标准。

(7)检测服务内容为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频率进行现场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8) 根据上级要求和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招标人有可能组织日常综合监督抽检,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检查方案为准。

(9)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质量纠纷,需要进行相关仲裁检测。

(10)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将因工作需要进行第三方监督抽检,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检测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提供交工验收检测相关资料.协助现场检测工作,提供一定的人员和设施等

(2)负责通知各施工单位进行检测工作的配合。

(3)甲方提供检测用车(检测车如弯沉车等),在检测过程中,甲方负责维护交通,确保检测人员的安全。

6.2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负责检测方案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以及检测的总体布置,合理安排检测项目,达到检测目的。

(2)负责组织基本检测队伍和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

(3)负责现场检测工作的实施。

(4)负责整理检测资料,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乙方检测人员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在检测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及设备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688号望城区政府投融资中心4楼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6、8栋715号
法定代理人:谭磊法定代理人:梁昕晔
委托代理人:张亚超委托代理人:刘金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工程 农村公路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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