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城第六轮市政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清运作业项目
含城第六轮市政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清运作业项目
含城第六轮市政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清运作业项目B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MASCG-1-F-F-2021-1656-2
二、项目名称:含城第六轮市政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清运作业项目B标段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1204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含城第六轮市政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清运作业项目B标段 服务范围:B标段(B区):清扫保洁总面积为823524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2条(段),清扫面积35178平方米;二级道路11条(段)清扫面积333640平方米;三级道路10条(段),清扫面积133500平方米;四级道路9条(段),清扫面积123180平方米;广场保洁面积14271平方米;绿化带(含游园、绿地、景观带、停车场)保洁面积183755平方米,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新国(组长)、张年友、陈钊、葛勇、卢炳利、郭志浩、姚雪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收费金额:收费金额为3744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含山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壹品世家C6-106),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华阳东路178号
联 系 人:郭志浩
联系方式:18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壹品世家C6-1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张咏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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