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淮某部机关营区营房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驻淮某部机关营区营房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驻淮某部机关营区营房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 驻淮某部机关营区营房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AHHN-G00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09:00

五、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2日
六、监督员:陈闯、耿强、张平彬

七、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协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上湖村30号

(2)投标报价:978846.34元

(3)工期:5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陈利;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1258

(6)企业业绩:安成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中标价:*******元);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中标价:*******.74元)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八、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祥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嘉园小区A2座2单元3层1、2号

(2)投标报价:978846.34元

(3)工期:5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董康证书/注册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皖********6470

(6)企业业绩: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巢湖经济开发区大队改造工程施工(中标价:*******.15元);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田东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改造工程(中标价:*******.25元)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九、并列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昆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西路5号5层

(2)投标报价:978846.34元

(3)工期:5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王根齐 证书/注册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皖********0348

(6)企业业绩:田东街道木材公司家属区及南化北村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中标价:*******元);贵池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风街道和泰新城小区改造项目(中标价:*******.10元)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邦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北侧上品印象邦德街A3栋1301

(2)投标报价:978846.34元

(3)工期:5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姚明军证书/注册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皖********5366

(6)企业业绩:淮南现代产业园公租房维修改造(中标价:*******元);张集煤矿北区4号职工宿舍改造工程(中标价:*******.96元)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0)公路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十、招标人:驻淮某部

十一、招标人地址:淮南市

十二、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钻石公馆612室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陶工;联系方式:181*****350

十六、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钻石公馆612室,联系电话:181*****350

十七、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驻淮某部提出投诉。

十八、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2、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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