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宿舍楼)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宿舍楼)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编号:ldz*******-2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宿舍楼)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元)浙江奥士家具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工业园区104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宿舍楼)1详见招标文件1*******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春伟,刘益媛,韦朝辉,潘丽芳,钟小雄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得分
1浙江一丁家居有限公司55.352.551.553.853.553.32
1浙江处州家私装潢有限公司28.529.532.528.730.529.94
1中山市凯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39.041.543.041.043.541.6
1浙江奥士家具有限公司53.550.552.556.353.553.26
1浙江品冠家具制造有限公司46.242.544.046.946.545.22

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大众街16号莲都区人民医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洪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高洪波

质疑联系方式:186*****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1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佳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高竞婷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刘腾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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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资源交易 人民医院 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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