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2024年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6平方公里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2024年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6平方公里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6平方公里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营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0日16:14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琳莉、李丛红、李松、李萍、苗雨 | ||
总中标金额 | ¥408.15568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欢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欢欣 ****-******* |
一、项目编号:LNJX2021-161(招标文件编号:LNJX2021-161)
二、项目名称:2022-2024年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6平方公里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营口德鸿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中标(成交)金额:40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营口德鸿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2-2024年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6平方公里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 2022-2024年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6平方公里道路环卫保洁服务 |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1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一至四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如下表: 废弃物 一级 二级 三级 果皮(片/1000m2) ≤4 ≤6 ≤8 纸屑、塑膜(片/1000m2) ≤4 ≤6 ≤10 烟蒂(个/1000m2) ≤4 ≤8 ≤10 痰迹(处/1000m2) ≤4 ≤8 ≤10 污水(m2/1000m2) 无 ≤0.5 ≤1.5 其它(处/1000m2) 无 ≤2 ≤6 (2)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3)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结冰期不宜冲洗。 (4)每日的清扫作业应在清晨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 1.2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1)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2)城市的主干路路面冲洗,每周应不少于3次。 (3)气温30℃以上时,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1次。 2、桥面的保洁 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 3、人行道面的保洁 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4、其他设施的保洁 4.1 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4.2 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4.3 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4.4 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 4.5 雕塑应无明显污迹。 4.6 公交候车站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5、汛期保洁 在进入汛期后,要确保区域内所有井口、雨水口等排水设施通畅无杂物遮挡,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环卫作业的,各包应保证现有预备值守保洁人员数量至少为总人数的30%,同时应配备足够的防汛车辆、充足的相关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指示标识、对讲机、旗杆、路障、路锥、铁锹、雨衣、雨靴、雨伞、8号铁线、沙袋、2m-4m支撑杆、小型冲锋舟、小型发电机等设备)每包至少配备两个可正常使用的水泵及配套50m以上管带(4寸/台、6寸/台),如汛期来临,因包未按要求配备人员、物资、车辆造成本地区防汛工作受到影响及一切后果由包自行承担。同时需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并扣分直至清除出场。 6、冬季除雪:除雪作业时间实行提前布局、随下随清、边融边清,夜间下雪保证早高峰畅通,白天下雪保证主干道和重点地区交通畅通。做到小雪12小时除净、中雪十八小时内除净,三十六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二十四小时内除净,四十八小时内清运完毕,恢复市容环境面貌。 |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终视中标单位服务考核情况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日常管理 (1)对采购人交办的任务,不得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应付、落实不力。 (2)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经查证属实的,对承包人进行扣分。 (3)对擅自批准或者默许或打招呼的,致使承包路段或区域内出现相关违章违规问题的,对当事人和路段承包人予以通报批评。 (4)承包人进场后,对现场的环卫保洁等按需方要求(若有)进行普查,要求不漏项,不虚报,采购人进行抽查,如果准确率在95%(含95%)以下,则对承包人进行扣分。(详见评分细则) (5)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需指派本项目联络员到需方指定地点办公,包含但不限于负责相关工作内业资料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协助需方进行突发事件处理、进度报送、项目验收等管理工作,联络员工作时间与需方同步(需配备办公巡视巡查车辆,并根据需方统一要求配备办公桌椅,办公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不得私自更换联络员,如需调整,中标企业法人需签署联络员调整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向需方提出申请。如未经需方允许私自更换项目联络员,发生所有因工作延迟、停滞、材料丢失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同时在当月付款额中扣除罚金1万元。(项目联络员如出现旷工、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需方将进行处罚1000元/天)。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应将本包计划投入的各类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商业保险单复印件(保险应考虑服务人员在务工期间的各类疾病、伤残、身亡等情况),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一并交由需方备案存档。 2、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道路保洁范围: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及其他设施等。 (2)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①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服务标准 清扫步道时,夏季在五点出班七点前完成普扫,冬季在五点半出班,七点半前结束清扫工作,其余时间不间断巡回保洁。日间实行机械和人工保洁相互配合作业。职工上岗作业,经需方认可的统一工作服,服装整洁,身着安全标志;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在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 ②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井盖)、便道(包括:树坑、公交车站)及隔离墩(栅)、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保洁路牙时要站在牙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带扫1米宽的路面。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绿地中倒垃圾。绿地和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袋等污物。 ③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挡。夜间清扫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白天保洁时速: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中型机扫车不超过10公里/小时。司机要到指定地点及时加水、卸土。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牙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④道路冲刷作业质量标准 司机上岗前要检查车辆;按照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喷洒,加水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冲刷作业时要先中央后两边,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严禁高速冲刷。冲刷作业时,要及时调整高速压喷头位置,保证路面冲刷干净,如路面较宽,需二次冲刷(洗扫率不得低于养护面积的85%)。 路面冲洗,春、夏、秋季,一级道路每日应不少于1 次,二级道路每周冲洗不低于3 次,三级道路每周冲洗不低于1次。气温30℃以上时,一级道路每天洒水应不少于2 次;二级道路每天洒水应不少于1次。 ⑤果皮箱保洁质量标准 果皮箱随脏随擦,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每日早7:00至21:00巡回清掏果皮箱,不满不冒,周围不得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直接运到密闭式清洁站,不得随意倾倒。清掏完后要清洗、消毒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 ⑥保洁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管理标准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统一着作业装,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并佩带胸卡,头戴工作帽。清扫保洁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作业单位作业工具要配备整齐,保洁清运车辆要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统一编号。保持作业车辆安全正常运转,车体干净整洁,定期维护,每天擦拭或清洗作业工具。 对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包括环卫作业的机动车、三轮车、手推车)进行统一编号。 3、设施设备管理 (1)及时保养、维护、维修各类作业车辆,车辆实行定点停放,防止车辆损坏、被盗,每年按时进行年检,保证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车辆、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纪录,确保无安全隐患。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琳莉、李丛红、李松、李萍、苗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郑欢欣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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