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赤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招 标 人
赤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7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60.55
总分
80.23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陈清华
报价
*******.92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54.13
总分
72.01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吴必海
报价
*******.59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华城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16.84
总分
35.2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贾万钟
报价
*******.42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4年07月03日
至
2014年07月05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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