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中标结果
交通信号灯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凤岗镇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 ||||||||||||
采购编号: | GMTC143DZHG0021JO | ||||||||||||
评审日期: | 2014年07月01日 | ||||||||||||
公示日期: | 2014年07月04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交通设施、红绿灯及交通监控系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近三年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说明: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电子版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岗大队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凤岗镇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 ||||||||||||
项目负责人: | 林瑞茵 |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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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赵煜坤、马文杰、莫力峰、曾东海、许能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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