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结果公示

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拨我县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1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万元,省级资金8万元。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于1月20日完成了全县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9日。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5012室

附件:1.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表

2.南陵县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汇总(公示)1.24.xlsx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南陵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表



序号

单位

建议分配金额(万元)

小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1

籍山镇

24.00

1.00

25.00

2

弋江镇

24.00

1.00

25.00

3

许镇镇

24.00

1.00

25.00

4

三里镇

11.00

1.00

12.00

5

何湾镇

19.00

1.00

20.00

6

工山镇

11.00

1.00

12.00

7

家发镇

9.00

1.00

10.00

8

烟墩镇

6.00

1.00

7.00

9

合计

128.00

8.00

136.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 救助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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