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关于开展拆迁安置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杨和镇关于开展拆迁安置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

为了维护安置户合法权益,保障安置户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拆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镇拆迁安置房实际,依法依规开展签订杨和镇拆迁安置合同(协议)工作。因原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工作人员调动,经过镇党委会议研究,由杨和镇拆迁安置合同(协议)签订工作小组与拆迁户签订《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

一、成立杨和镇拆迁安置合同(协议)签订工作小组

组 ?长:张昊

副组长:汪晓瑞 ?夏洁 ?魏月玥

成 ?员:唐治华 ?王燕 ?刘玉兰 ?张晓英 ?罗敏 ?马瑷辉

二、签订拆迁安置合同(协议)适用范围

杨和镇拆迁安置的住宅房屋、营业房,具体包括:宁和家园、纳家户新村、杨和新村一期、杨和新村二期、杨和新村三期、杨和新村四期、杨和康城、幸福小镇及望远人家等住宅安置房屋。

三、办理程序

(一)拆迁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协议等原件;

(二)杨和镇提供拆迁户安置房屋结算表;

(三)根据农户提供的拆迁协议和杨和镇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屋结算表由杨和镇签订拆迁安置合同(协议)工作人员填写《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

(四)对拆迁时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虚假户籍信息、虚假B超、虚假独生子女证等)证件签订了拆迁协议至今仍未办理清退手续的拆迁户暂时不予签订《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待办理完清退手续再签订安置合同(协议);

(五)杨和镇与拆迁安置户本人签订《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一份杨和镇留档、一份拆迁户留存;

(六)协议签订完毕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廉洁、高效办理业务。

2、态度热情、耐心,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办理地点

杨和镇人民政府房屋结算办公室(平房)

六、办理时间

2022年1月24日—2022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

为了维护安置户合法权益,保障安置户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拆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镇拆迁安置房实际,依法依规开展签订杨和镇拆迁安置合同(协议)工作。因原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工作人员调动,经过镇党委会议研究,由杨和镇拆迁安置合同(协议)签订工作小组与拆迁户签订《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

一、成立杨和镇拆迁安置合同(协议)签订工作小组

组 ?长:张昊

副组长:汪晓瑞 ?夏洁 ?魏月玥

成 ?员:唐治华 ?王燕 ?刘玉兰 ?张晓英 ?罗敏 ?马瑷辉

二、签订拆迁安置合同(协议)适用范围

杨和镇拆迁安置的住宅房屋、营业房,具体包括:宁和家园、纳家户新村、杨和新村一期、杨和新村二期、杨和新村三期、杨和新村四期、杨和康城、幸福小镇及望远人家等住宅安置房屋。

三、办理程序

(一)拆迁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协议等原件;

(二)杨和镇提供拆迁户安置房屋结算表;

(三)根据农户提供的拆迁协议和杨和镇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屋结算表由杨和镇签订拆迁安置合同(协议)工作人员填写《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

(四)对拆迁时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虚假户籍信息、虚假B超、虚假独生子女证等)证件签订了拆迁协议至今仍未办理清退手续的拆迁户暂时不予签订《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待办理完清退手续再签订安置合同(协议);

(五)杨和镇与拆迁安置户本人签订《永宁县拆迁安置合同(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一份杨和镇留档、一份拆迁户留存;

(六)协议签订完毕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廉洁、高效办理业务。

2、态度热情、耐心,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办理地点

杨和镇人民政府房屋结算办公室(平房)

六、办理时间

2022年1月24日—2022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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