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低温甲醛灭菌器年保服务中标结果

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低温甲醛灭菌器年保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ZJ-*******-16

二、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低温甲醛灭菌器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95000(元)国药集团(天津)北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市街南马路11号麦购国际大厦2505、2506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低温甲醛灭菌器年保服务低温甲醛灭菌器年保服务按要求按要求1年按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98.pdf" target="_blank">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慧平,高思,陈铃初,朱明善(采购人代表),毛信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明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益波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温甲醛 灭菌器 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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