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级甘薯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甘薯初加工中心)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0年省级甘薯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甘薯初加工中心)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0年省级甘薯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项目(甘薯初加工中心)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6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福建省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工作方案》和《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惠安县省级甘薯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2020〕146号)文件要求和实施单位提出的项目验收申请,2021年12月9日,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5名专家形成验收组,对惠安县坤德农场承担的我县2020年省级甘薯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甘薯初加工中心)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采取实地测量、查阅资料、核对质量标准等措施,结合有关项目建设结算书及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完成现场验收和材料审核。具体建设内容:1、新建PC阳光房1135m2。2、采购绞笼清洗机2台,鼠笼清洗机1台,破碎机1台,分离机4台,除砂器1台,二罗1台,清洗机1台,离心机1台,搅拌机2台,制粉条机1台,制粉模具10000个,晾晒架1套,甘薯切片机1台,烘干机4台。3、新建4.5m3环保池3口,21.6m3沉淀池3口,4.5m3储液池2口。

项目建设补助环节总投资89.0207万元,其中阳光棚建设工程43.5207万元,采购仪器设备21.3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24.2万元;共取得税票40.9207万元。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均按照批复完成实施,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和相关规定,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补助金额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5万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2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将按有关程序给予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地址、电话: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县农业农村局)。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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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中心 创建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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