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1-210104-00467
二、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仁爱畅晚养老照护之家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什字街164-3号(2-2)
中标(成交)金额:3,018,6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泰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东街2号空港雅居3-4号楼1楼及2楼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2,980,8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安邦大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中学堂路20号2门5门
中标(成交)金额:2,991,6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积善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元大都7号
中标(成交)金额:2,689,2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仁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八王寺街41-7号1门2门3门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2,897,6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试点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两方面条件:(1)户籍为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2)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条件。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服务要求:由相关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照护需求,经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商议,及时调整服务计划。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服务机构有合作协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服务时间: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45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以上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自行协商决定。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执行,在该方案确定的9个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喘息服务、助急服务等内容。同时,上门服务机构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长安街道所辖莲花社区、江东社区,东塔街道所辖八家子社区、临滨社区、久安社区、春晖社区
服务要求:按照《2022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提出的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对象预约时间
服务标准:按照《沈阳市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要求的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津桥街道、文官街道及招标文件指定范围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1.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640名老年人。试点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两方面条件:(1)户籍为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2)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条件。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东站街道、二台子街道1.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640名老年人。试点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两方面条件:(1)户籍为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2)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条件。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服务要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执行,在该方案确定的9个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喘息服务、助急服务等内容。同时,上门服务机构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45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以上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自行协商决定。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大东区
服务要求: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智能看护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居家监护、衰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有效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照护需求进一步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实现融合发展。2022年初,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40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一)服务对象。1.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640名老年人。试点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两方面条件:(1)户籍为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2)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条件。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失智的给予每人每月45小时、半失能的给予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二)服务机构。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是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二是基本医养服务能力;三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能力;四是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团队)。服务机构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服务机构须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等相关服务保险。并承诺开展服务后两个月内达到标准,至少有25名以上符合沈阳市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资格的服务人员。 (三)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执行,在该方案确定的9个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喘息服务、助急服务等内容。同时,上门服务机构应采取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血压、心率等基础健康项目检查,普及健康生活常识。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提供相应时长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计划制定 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服务对象向中标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承接机构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计划。 四、协议签订 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若产生补贴政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雪、谷力、林淑梅、吴国华、王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18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808.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916.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892.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9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上门养老-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仁爱畅晚养老照护之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仁爱畅晚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02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泰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03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安邦大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一致性承诺.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04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积善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积善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jpg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05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仁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大东中小企业.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