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审计局关于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跟踪审计的结果公告
凉山州审计局关于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跟踪审计的结果公告
凉山州审计局关于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跟踪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凉山州审计局成立跟踪审计组,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2月28日对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四川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川审办〔2021〕37号)有关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安宁镇马坪坝村,占地面积约112.94亩,总建筑面积约97470㎡(地上约7.3万㎡,地下约2.43万㎡),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5.36万㎡(地上约4.56万㎡,地下约0.8万㎡)总投资约5.315亿元;二期建筑面积约4.38万㎡(地上约2.75万㎡,地下约1.63万㎡),床位设置500张(其中:一期建设300张,二期建设200张)。本项目9栋单体,其中门诊医技楼为地上4层(地下1层),住院楼为地上6层(地下1层),业务综合楼为地上4层,后勤楼为地上2层,呼吸综合楼为地上4层(地下1层),业务及周转房、污水处理池。项目建成后构建以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为龙头、县中心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服务体系;“1+8”中心为州(市)中心具备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含卫生应急)、科研教学三大功能,县级中心具备医疗救治、随访管理、健康教育三大功能。州(市)中心按照州、市“共建、共享、共担”原则建设和运营,将其打造成一个大专科、小综合的医防结合、平战结合体。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情况
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由凉山州卫健委负总责,西昌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凉山州二医院作为项目业主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二)项目立项及初设概算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1月25日经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知》(凉发改社会〔2019〕101号)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5367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后勤辅助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项目估算总投资53150.36万元(其中土地8309.46万元、医疗设备6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18218.3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10250.65万元、室外工程2595.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23.92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关于对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知》(凉发改社会〔2019〕101号),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如下: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2018-2020地方政府债劵和精准扶贫及其它财政资金。本项目建设实施费用凉山州州、西昌市市财政各承担一半。
(四)项目参建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1.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在2018年7月12日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招标项目编号PF********009),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评审和随机选择,经招标比选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招标事宜,并在2018年7月25日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2. 2018年8月28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信息,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2018年10月18日招标代理单位向以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西昌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的联合体发出中标通知书;2018年10月30日分别与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昌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和地基勘察合同。
3. 2019年3月15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开招标本项目监理单位信息,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 2019年4月11日招标代理单位向中标单位江阳建设集团发出中标通知书;2019年4月25日与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
4. 2019年8月1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开招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信息,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2019年8月30日向中标单位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2019年9月1日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0元。
5.根据西昌市发展改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代建方案的批复》(西发改经信〔2019〕36号),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选择市属国有投资企业为代建单位,2019年4月10日发布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经竞争性谈判西昌安宁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元中标,并于2019年4月18日签订代建合同。
6.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2月11日发出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工程造价咨询邀请函,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5日向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于2019年3月7日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7.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2月11日发出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邀请函,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2019年3月5日向四川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2019年3月7日与四川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二、项目资金收支及投资完成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审计日,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共收到项目资金21324.25万元,其中:1.西昌市财政局拨款(凉财农〔2018〕82号)5000万元;2.凉山州财政局拨款(凉财社〔2018〕123号)9000万元;3.凉山州财政局拨款政府债券(凉财农〔2019〕73号)6000万。4.凉山州财政局(凉财债〔2020〕25号)1324.25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审计日,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0607.78万元,其中:1. 建安工程投资8366.3万元。2. 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费用,其中:(1)代建单位管理费93.96万元(2)勘察设计费475.19万元;(3)工程质量监理费144.06万元;(4)工程造价咨询(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编制)162.48万元;(5)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控制)29.68万元。3.建设用地购置费资金6262.2万元;4.建设单位其它支出5073.91万元
(三)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审计日,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共结存建设资金716.48万元。
(四)项目征地和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情况
1.本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基本完成征用;但目前还有17亩地正在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设计单位完成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业务综合楼、业务周转房的设计,后勤楼、污水处理池等尚未完成设计和预算编制。
3.施工单位完成了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业务综合楼、业务周转房等的框架主体施工,进入了围护墙体和部分内外墙抹灰装饰施工。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影响合同效力。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法人或代理人未签字、招标代理单位未盖章;施工合同未签订日期,合同产生效力时间不明确。
2.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未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8月28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信息,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2018年10月18日招标代理单位向中标单位以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西昌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的联合体发出中标通知书; 2018年10月30日与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同时与西昌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基勘察合同。
3.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程序违反相关规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7.3.1规定本项目的规费为604.68万元,招标文件附件C中评标参数(一)投标报价评审参数表7规定,“本项目的规费计取方式按(经财评的)预算控制价中给定的规费金额计取”。本项目的中标施工单位重庆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的规费为598.06万元,与投标文件中要求的规费金额相比,低了6.62万元。
(二)项目建设滞后,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完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截至审计日,完成了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业务综合楼、业务周转房等房屋的框架主体施工,进入了房屋围护结构和内外抹灰等项目施工,项目建设超出合同约定工期,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三)设计单位履职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设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内容。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设计内容包含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相关规定、政府相关要求。 审计发现,设计单位未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并未出具初步设计概算。
2.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未在概算批复的限额内,导致项目超立项概算。本项目建设部分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投资概算为31064.80万元;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不含后勤楼、污水处理池等暂未实施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36928.408万元,经凉山州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财政评审价为34398.9006万元,施工单位投标中标价32903.821万元;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预算超过了批准的概算,设计单位未按设计合同约定在立项报告批复范围内进行限额设计,导致设计成果超过立项概算。
2.设计单位未按设计合同时间要求完成设计。本项目设计合同约定计划开始设计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截至审计日,本项目后勤楼、污水处理池等项目仍没有完成设计和概算、预算编制,导致无法按时完成进度计划。
(四)项目变更没有按合同约定变更程序执行,项目变更涉及金额约220万元,未按程序进行报批。
本项目外墙装饰、墙体工程、供电工程等进行了变更,根据2020年10月20日《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关于外墙装饰及增加墙、电梯安装工程增项、双电源供方案专题会议纪要》以及2020年11月9日《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推进会会议纪要》对外墙装饰、墙体工程、供电工程等项目进行变更。根据会议纪要对以上施工内容进行了变更,无变更资料,涉及增加金额约220万元。
(五)未严格室外门窗重大变更审核和追责。
施工单位提出门窗节点做法不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不满足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需要对门窗单项进行深化设计和变更,增加金额200万元。设计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优化设计的申请以满足相关参数要求。建设单位未对设计单位设计成果不满足要求进行追责。
(六)本项目总投资存在超立项概算的风险。
本项目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53150.3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估算费用为31064.8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标且正在实施的部分合同价为32903.82万元,未完成招标且未开始实施的项目预算达5000万以上;因此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存在超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资金的风险。
(七)项目资金没有专款专用,导致建设单位财务报账不规范。
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如下: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2018-2020地方政府债劵和精准扶贫及其它财政资金,应独立管理和使用相关资金。审计发现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在本项目资金中列支凉山州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县中心)项目的费用。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凉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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