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畔嘉园幼儿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溪畔嘉园幼儿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溪畔嘉园幼儿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从2022年0127日至2022年0130日止,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收费费率

建安费和设备费收费折率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周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佛山市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

96.00%

曾培根/粤****************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安装与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因素而延后。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按招标文件执行。

工程质量要求:鉴于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幼儿,因此,本项目所有家具、安装家具设备后室内空气环境验收标准应符合E0级别要求(中标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系统正常运行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52800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邮 编: 528000


附件下载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佛山,07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设计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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