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西秀产业园区二环路东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顺市西秀区西秀产业园区二环路东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顺市西秀区西秀产业园区二环路东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4)31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永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西秀区西秀产业园区二环路东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17号)已于2014年7月7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4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黄希珍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4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曹杰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年7月1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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