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
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2020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2年第1号
(二0二二年一月七日公告)
目 录
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2020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021年4月12日至5月31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汽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公汽公司成立于1984年4月。1987年4月,经市编委批准,公司被确定为公用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2015年2月15日经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300万元整,现由市国资委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经营范围为:城市及郊区公共汽车营运;出租车运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销售,车辆租赁,汽车修理,洗车服务,停车场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餐饮服务,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公司内设27个部门,其中,设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4个主营分公司,设广告部、驾驶员培训站、物管中心3个副业部门,设修理厂、收银中心、IC卡中心、保洁队、油料供应科、机务科6个生产辅助部门,设党办、办公室、信访办、计财科、安保科、劳动人事科、稽查科、客运科、退管会、出租公司、考核办、内保公司、行风办、行政科14个科室。现有职工1659人,其中,一线驾驶员职工1021人(含非在编123人)、机关及后勤638人(含非在编修理工5人、临时用工80人),现运营业公交线路28条,开设银行账户11 个,年末银行存款余额1465.43万元。
审计认为,市公汽公司基本建立了一些财务内控管理制度,2020年度的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本次审计发现还存在收入不实、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损益不实*******元。
(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
1.未经批准,财务科人员自行发放加班费、税务代办手续费107301.49元,至本次审计日止,已清退36541.6元,尚有70759.89元未清退;
2.应退未退企业建设金,截至2021年5月末,尚有*******元未清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损益不实*******元的问题,责成市公汽公司及时调整相关账务,准确反映公司损益情况;对未经批准,财务科人员自行发放加班费、税务代办手续费107301.49元,至本次审计日止,已清退36541.6元,尚有70759.89元未清退的问题,由市公汽公司及时组织清退,于2021年8月20日前清退完毕,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应退未退企业建设金*******元的问题,由市公汽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未按时清退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按原因造册登记,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告,要求限期主动到市公汽公司办理清退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并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准确计缴各种税费;(二)加强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应清退的款项,制定清退计划,做好清退表册登记;(三)及时组织人员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核查,明确债权债务,对往来科目中部分余额长期挂账,与对方核对并及时进行清理;内部独立核算主体之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处理往来款不符的情况。
四、整改情况
关于损益不实*******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作账调整;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的问题,一是未经批准,财务科人员自行发放加班费、税务代办手续费107301.49元,至本次审计日止,已清退36541.6元,尚有70759.89元未清退的问题,已完全清退,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二是应退未退企业建设金*******元的问题,已按情况造册登记,并在2021年10月28日的曲靖日报登报公告。
曲靖市(本级)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曲靖市(本级)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曲靖市(本级)共有行政许可248项、行政处罚4421项、行政强制23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434项、行政确认46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行政权力76项,涉及42个部门。
本次审计调查重点围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展开,审计调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市直单位。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正确领导下,曲靖市(本级)相关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深化简政放权、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实体大厅、全流程通气时间未按规定压减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21年9月16日,曲靖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294项,实际进驻实体大厅1,285项,未进驻实体大厅9项。
(二)云南云投中裕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获得用气报装14件,其中11件获得用气业务全流程通气时间未按规定压减,超过规定时间;2021年1月至7月获得用气报装7件,其中1件获得用气业务全流程通气时间未按规定压减,超过规定时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对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实体大厅的问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未进驻的事项尽快授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未按规定压减,超过规定时间的问题,云南云投中裕能源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获得用气环节、压减全程通气时间。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应根据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详细梳理,准确掌握清单制定、执行和调整情况,做到“应进必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制;二是云投中裕能源有限公司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的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控制在12个工作日以内和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气业务。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对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实体大厅的问题,经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督促,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对未按规定压减,超过规定时间的问题,云投中裕能源有限公司下一步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工单管理,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时间派单安装、通气,超时系统发出提醒并催办,做到按时给用户通气。
曲靖市(本级)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曲靖市(本级)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重点围绕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展开,审计调查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个市直单位,抽查了17个企业或行业协会、商会。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正确领导下,曲靖市(本级)相关单位能够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应减免未减免租金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0年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应减免未减免租金305.24万元,其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223.42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82万元,市种子管理站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对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应减免未减免租金305.24万元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种子管理站等单位应及时与承租方签订减免协议,采取延长租期或退还租金的方式落实减免政策。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种子管理站等单位应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对2020年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应减免未减免租金305.24万元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种子管理站等单位已经与承租方签订减免房租协议,进行了减免。
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2021年7月5日至10月25日,对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麒麟区龙潭河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的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龙潭河水库属于云南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的续建中型水库项目,主要任务是解决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总库容2,106.4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3,796.8万立方米。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60,857.2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34,241万元,其余26,616.23万元由市、县自筹解决。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45,034.88万元,到位率74%。目标工期48个月。2016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18日开始下闸蓄水。水库输水管道工程完成5.83公里,占总长25.95公里的22.47%;完成永久征地2,098.67亩,移民搬迁181户,共计775人。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账面完成投资共计46,793.04万元,账面完成投资占批复概算投资的76.89%,其中,账面反映征地移民费用支出18,489.67万元,账面支出占征地及移民补偿费概算批复金额的79.29%。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二)项目资金未到位16,026.57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用管理不严格、合同之间工作内容有相同的情况、科研勘测设计费用超概算投资;业务接待费超支、报销不规范。
(三)工程进度滞后。
(四)水库项目法人未与麒麟区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麒麟区龙潭河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审计调查发现的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理。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与省市的汇报协调,争取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和土地报件审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水库尽快建成发挥效益;二是加强投资控制,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加强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事项报销的审核,确保建设资金规范、合规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麒麟区龙潭河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逐步落实,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补充相关报批资料,积极向上级审批部门协调汇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和资金安排;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8000万元已到位,入库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指标10000万元争取尽快到位;自行清理科研勘测设计费合同内容重复金额63700万元, 进一步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咨询后按规定处理;加强了公务接待行为和报销手续的规范;加大了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完成了移民征占地搬迁工作。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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