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挖掘转运进厂服务的成交公告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挖掘转运进厂服务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QZZC-2022-C3-50002-GXTH
二、项目名称: 灵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挖掘转运进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西灵山县中大物流有限公司 | 灵山县灵城街道县城北面丰塘路口望阳·上东区第28幢103号商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灵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挖掘转运进厂服务 | 灵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挖掘转运进厂服务 | 灵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挖掘转运进厂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培光,韦宇旋,何彬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8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友谊路183号
项目联系人:钟所长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局小区旁)
项目联系人:黄秋喜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89/20221/cc93daba-a7e1-458d-a9ea-6bd4f45e14f1">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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