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衡阳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1210监管场所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衡阳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衡阳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1210监管场所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衡阳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衡阳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1210监管场所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2年1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204-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珠海横琴跨境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1210监管场所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204
(3)项目内容:衡阳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1210监管场所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尹小平。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珠海横琴跨境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1月29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衡阳综合保税区
方式:
4.付款
1、9.2付款方式:(1)自硬件设备运抵,甲方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设备清单对实际运抵的设备数量核对无误的,甲乙双方代表、相关人员共同在《设备运抵报告》签字确认,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价(含税)50%的发票后支付相应数额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叁仟贰佰捌拾肆元整(¥1,743,284.00)。(2)整体系统部署完成,经相关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含税)45%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相应数额货款,即约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捌仟玖佰伍拾陆元 整(¥1,568,956.00)。(3)剩余合同总价 5 %的金额为质保金,即约人民币大写 壹拾柒万肆仟叁佰贰拾捌元整(¥174,328.00)。该保证金在整体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相应数额货款。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2验收标准:本项目以海关监管要求作为验收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准,合同中所表述的设备质量标准及各系统在使用功能上须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1-29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1月29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建华法定代表人:周运贤
委托代理人:侯雅委托代理人:尹小平
电话:****-*******电话:189*****260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自由贸易区分行
帐号:********9556

标签: 跨境电商 监管 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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