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家协会虚拟演播室调音调光等设备及配件需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舞蹈家协会虚拟演播室调音调光等设备及配件需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承远天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4-07-11 06:33:31
项目名称:中国舞蹈家协会虚拟演播室调音调光等设备及配件需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9
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舞蹈家协会成交供应商:承远天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晓鹏联系人:褚洋洋
联系电话:138*****929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0532yc@sina.com电子邮件:*******@qq.com
开始日期:2014-07-01 10:24:52送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6层
截止日期:2014-07-07 10:24:52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纪检监察电话:********076
资质要求:本次竞价限北京市供应商和在北京有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需提供在本地有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厂原装正品,可以享受原厂的全国性标准保修服务。此外,供应商须提供附加保修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1、原厂提供保修服务的按照厂家保修时限执行,不提供产品原厂保修或保修期不足一年的,由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均免费提供更换;超出保修期限,损坏的设备配件按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收费。2 、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自设备验收之日起1年内,供应商须提供:7 X 24小时售后报修电话服务;出现故障时,2小时内由专人负责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如通过远程指导尚不能解决问题,供货方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人于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6小时以内不能维修恢复的,供货商须提供相同型号的临时设备,以保证录制等工作的持续进行。3、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培训:供货方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随货物一同前往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在此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技术使用培训,使采购方技术人员达到能够独立正确使用设备的程度;并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的相关技能培训。4、报价为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配件、附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使用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等,采购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总金额90%的合同款,尾款待系统运行磨合3个月且无故障后支付。 为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报价时须上传包含不少于以上4条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成交后提供原件。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承远天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应用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IT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位于北京海淀区,多年来我们努力做到产品最好,服务最好,信誉最好。承远天地一直致力于行业用户的应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并把为行业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作为公司的核心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同时专注于教育和政府行业信息化建设,为高校、职教、普教、各级政府等各种机构提供完善的服务和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多年来,承远天地本着“诚信创新、以人为本” 的经营原则,与广大用户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领导人深知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努力提高技术业务管理水平。承远天地一直非常注重同各类IT厂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共享市场与技术资源了解最新的技术发展动态与市场趋向,把最先进的技术和产品用一流的服务带给用户。勤奋努力的承远人正以先进的IT技术、科学的管理和优质服务稳步前进。秉承承远天地的企业理念:“成就员工、服务客户、贡献社会,实现员工、客户、社会多赢的和谐发展”,和客户一起共同缔造和谐、高效的未来。我们全体员工坚信:承远天地公司必将成为IT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公司,并为推动国家信息产业化建设贡献出我们应有的力量!
报价总金额:190,0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承远天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90,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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