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华电大楼(商品混凝土)
中标公示--华电大楼(商品混凝土)
中标公示
根据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的开标结果,经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项目管理中心)评标小组的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为福州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工程名称 | 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 | ||
供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与东大路交叉口 | ||
中标价 | 以福州市造价站发布的施工期上月信息价(即年月份材料价格)中对应的商品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为基数,下浮率29.5 % | ||
中标 供货周期 | 自通知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 | 开始供货日期 | 招标人指定 |
结束供货日期 | 招标人指定 | ||
质量要求 |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标的材料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供货,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中标人供应的材料若因质量问题影响招标人不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及单位的验收,中标人必须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混凝土各项指标必须符合《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办法(2020年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以及设计和现场施工要求; 3)砂、石符合GB/T14684-2011、GB/T14685-2011标准及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砂用中粗砂,碎石用5-25mm的碎石,2018年1月1日起须使用机制砂,机制砂应经过整形后方可使用,如招标人特殊要求除外; 4)水泥符合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并能配合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5)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 6)混凝土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7)混凝土用水符合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 8)试配配合比需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应对运送至交货地点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应按试块制作相关规定与招标人、监理(建设)单位做好坍落度检查及交货检验试块,交货检验混凝土试块强度作为判定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依据。交货检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检验批划分宜与结构构件标准养护试件强度评定的检验批划分一致。 | ||
备注 |
公示期间(3个工作日:2022年1月29日 —30日 、2月7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联系第三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黄义蓉 电话:****-********)。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项目管理中心)
2022年 1月 28日
标签: 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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