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法院如皋法院2021电子卷宗同步扫描以及中间库服务合同公告
如皋市人民法院如皋法院2021电子卷宗同步扫描以及中间库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1-07-0617
二、合同名称:
如皋市人民法院如皋法院2021电子卷宗同步扫描以及中间库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1-07-0617
四、项目名称:
如皋法院2021电子卷宗同步扫描以及中间库服务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人民法院
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66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南通市金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如皋高新区8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名称:
如皋法院2021电子卷宗同步扫描以及中间库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自带扫描设备。 (二)总则:遵守法院立案扫描和中间库管理规定。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 (三)卷宗材料接收:接收材料要认真核对,避免发生差错,并办理交接手续备查。 (四)卷宗材料扫描:档案采用扫描方式,扫描影像保持原档方向。 纸质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加工采用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黑白二色方式扫描。在扫描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项标准: ◆标准分辨率:300dpi; ◆标准文件格式:单页JPG; ◆质量: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需采用大幅面扫描仪,不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并进行并页处理。 (五)卷宗材料挂接:扫描的材料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挂接到对应的卷宗中,不得错挂、漏挂、重复挂。 (六)卷宗材料排序:扫描挂接好的材料要分别按照各类案件卷宗装订归档的顺序要求进行排列,平时有材料需及时按照顺序放进卷宗。 (七)卷宗材料管理:对未列入中间库管理的卷宗,属于立案阶段的卷宗,材料扫描挂接后及时放入云柜,供各业务部门领取;属于报结阶段的卷宗,材料扫描挂接后当即退业务部门,不能即时退回的,要办理好卷宗的交接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挂接;对属于中间库管理的卷宗,要对各类卷宗进行编号,业务部门需要借阅时,要提供借阅服务,需要借出中间库使用的,要办理卷宗和相应材料的交接手续。 (八)卷宗材料装订:对已办结的卷宗,根据业务部门的通知,要分别按照审理、执行卷宗装订的要求,核对卷宗材料顺序、打印页码、装订完毕。 (九)卷宗材料归档:装订完毕的卷宗,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归档,并办理归档交接清单。 (十)安全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工作正常秩序和安全,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成交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任务相关保密制度; 2.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卷宗及卷宗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3. 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 成交供应商在法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制度。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350000.0(元)
合同金额:
3495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壹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1-08-04
合同公告日期:
2022-02-08
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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