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临港区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岛D1-A座********633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330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33.400000/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2.1.16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张伟一级注册建造师 ******** 李乾华高级工程师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 2.2.1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成都理工大学二期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237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72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项目规模最终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实验楼、现代产业学院、学生宿舍、食堂、学生服务街、水上运动中心、大剧院、活动中心、看台、连廊、垃圾房、地下车库等。项目建成后累计满足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10000学生使用需求;项目总投资约196662.79万元。本次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不含共享中心)。其中,教学区规划有现代产业学院、实训楼、实验大楼,内含地热能开发技术研发平台、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评价与风险管控实验平台等10个实验平台,生活区规划有食堂、学生宿舍、滨水服务用房及运动场等,满足5000学生使用需求。 2.2.2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宜宾学院二期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471 亩,总建筑面积约294116.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85990.00 ㎡,地下建筑面积约 8126.00 ㎡(项目规模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建设内容包含公共教学、实验楼、图书馆校史馆及信息中心、体育馆、综合实训楼、质检学部、理学部、行政办公楼、会堂、学校宿舍、留学生宿舍、师生活动中心、食堂等相 关配套设施,累计满足宜宾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0000名学生使用需求。项目总投资约292764.02万元。本次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约30.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5万平方米(含一期范围新建留学生宿舍约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各类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风雨操场、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会堂等建筑,满足10000学生使用需求。 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桥梁工程设计(含亮化)、水工及河岸工程设计、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含亮化)、水工及河岸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 2.6.1第一批次交付项目:两个项目生活区(学生宿舍、食堂)及室外附属景观工程,约240个日历天,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保障顺利开学(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校方确定的开学时间提前完工并保障开学使用),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2第二批次交付项目:两个项目除生活区及室外附属景观工程外其他部分,约335个日历天,须在2022年11月20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3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及用地报批手续等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则各分项工程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为约4年,两个批次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具体以最后竣工验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正式交付时间,两者以先完成时间为准,本招标文件中全文同释)后分三年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2.8.1设计费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支付。 2.8.2为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分两个项目按月上报进度产值,招标人以每月审定的产值的25%进行支付。进度款支付,两个批次项目分别在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后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50%(同一批次两个项目以较后的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时间为准)。 2.8.3建安工程费余款以确定的结算审计结果减去累计已支付工程款并扣减质保金3%(质保金按2.8.6规定执行),两个批次项目在整体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使用后第12个月月末开始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共三个支付周期,分三年等额本金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每一个支付周期按照365天计算。 2.8.4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在两个批次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具体以最后竣工验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为准,两者以先完成时间为准),按照2.8.3建安工程费余款支付节点进行支付。 计算基数为确定的结算审计结算金额减去累计已支付工程款并扣减质保金3%后,采用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和中标年综合利率计算利息,分三年进行支付(不计复利),即当年支付利息=(确定的审计结算金额-累计实际已支付的工程款-质保金3%)*中标的年综合利率/365*资金实际占用时间。 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两个批次项目无法按期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或无法按期正式交付使用,可按照实际完成项目产值,分项目按上述支付节点进行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及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具体事宜由招标人、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在最终结算审计未完成前,可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并经招标人初审的结算金额或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或第三方结算审计单位初审金额为基数,减去已支付工程款后为支付依据。在结算审计结束后,根据审定的工程费按合同约定利率,对应付的工程费及资金占用利息与前期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部分进行清算后按实支付。同时,招标人有权缩短建安工程费余款支付时间,建安工程费余款的利息相应核减。 2.8.5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最高不超过7%(含),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竞争报价。建安工程费余款的利息按中标的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计算,不作调整。 2.8.6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无息支付,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各项目实际竣工验收时间。 2.8.7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建设过程中支付。 2.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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