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司法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富阳区司法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富阳区司法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富审公告〔2022〕8号 总第241期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公告)
****************79.gi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阳区审计局对富阳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原局长吕建新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等10个科室、富春司法所等24个司法所,下设区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富阳公证处等2个事业单位。局本级实有行政人员71人、事业人员9人。吕建新同志2016年1月出任区司法局局长,2020年5月离任。
审计结果表明,吕建新同志任职以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坚持三高发展、奋力起跳争先”工作部署,以党建为统领,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社会治理、深化法律服务,主动作为,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持续提升。但审计中发现,区司法局在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有待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以奖代补资金审核不严谨。存在个别案件重复补助和同一事项多个当事人分多个案例进行补助的情况。二是律师进农村经费绩效待提升。存在村社的律师工作日志记载内容较为简单、记载周期不符合考核要求、下村社服务缺乏佐证材料等情况。三是矫正经费使用不够理想。存在未经公开程序确定服务单位和结算审核待加强的情况。
2.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如2019年1月4日,在杭州飞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用餐3300元,3月12日结账。二是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2019年10月,在富阳公证处账面列支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交通费0.14万元。三是党建经费使用不及时。截至审计日,党费专户结余10.02万元,两新党建经费结余4.95万元。四是个人所得税代扣机制未建立。2017年至2019年期间,区司法局账面列支劳务费710.69万元,未见个所税代扣代缴凭证,也未与劳务费领取人所在单位建立代扣代缴衔接机制。
3.内部管理有待提升。一是合同管理不够规范。2019年12月,区司法局采购指挥中心信息化设备,合同约定的供货清单不细化,与采购内容不一致。2019年12月,一次性列支社区矫正电子腕带租赁费15.4万元,与省司法厅统招分签合同约定分期付费的支付方式不符。二是资产管理不够到位。2019年单位搬迁过程中,至少有三人椅木质沙发等470件资产滞留原办公地点超过1年。至少有单人转椅等278件资产在固定资产系统内无对应的资产登记记录。
4.采购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项目审批不够规范。指挥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中,项目设计单位华傲公司参与采购并中标项目。2019年5月,账面列支杭州识度科技有限公司4台智能法律平台自助机8万元,开票时间早于网上超市交易时间。2017年至2018年,区司法局列支楼宇电视、市民卡等普法宣传费16万元,未经专家论证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是采购程序不严谨。2019年9月,列支短视频业务费10.75万元,投标报名资料与确定中标的会议资料不一致。2018年1月至3月,与3家服务机构签订社区矫正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3万元,未见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档案。三是拆分项目规避交易手续。2019年2月,区司法局支付迎春晚会策划及后期制作服务费用3.56万元,其中策划合同2.67万元、后期制作合同0.87万元,属拆分项目回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各项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等审计意见及建议。区司法局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积极整改,出台了《富阳区司法局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重新修订完善了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邀请专业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查梳理。目前除部分闲置固定资产尚未处置外,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区司法局表示将根据审计意见规范今后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22年1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