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告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派出审计组对临沧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就相关事项对临翔区、云县和凤庆县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临沧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9亿元,支出11.1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24亿元,参保人数12.29万人,缴费7.8万人,领取待遇3.3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3亿元,支出4.2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6.92亿元,参保人数138.74万人,缴费104.59万人,领取养老待遇29.4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7亿元,支出10.9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0.13亿元,参保人数7.71万人,缴费5.75万人,领取基本养老待遇1.94万人。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临沧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养老保险政策和制度改革,积极加强统筹管理和社保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认真做好社保基金运行平衡。但审计也发现,临沧市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基金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
1.524家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29324.43万元。
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改革工作未完成。
3.6家企业少缴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方面
4.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1657.62万元。
5.18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多领取待遇1.35万元。
6.违规向5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01万元。
7.错发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0.40万元。
(三)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方面
8.未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临沧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43号)。截至2022年1月,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524家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29324.43万元问题,各县(区)已补缴29324.43万元,已完成整改。
2.针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改革工作未完成问题,临沧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先保后征”的要求对新征地项目进行审核,目前已完成符合参保条件认定工作,且已兑现补助,已完成整改。
3.针对6家企业少缴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04.47万元,已完成整改。
4.针对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1657.62万元问题,相关县已全额归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已完成整改。
5.针对18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多领取待遇1.35万元问题,相关县已全额追回多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已完成整改。
6.针对违规向5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01万元问题,相关县(区)已全额追回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已完成整改。
7.针对错发4人城乡居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0.4万元问题,相关县(区)已全额追回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已完成整改。
8.针对未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问题,相关县(区)在定期存款到期后,将积极开展竞争性方式存放,建立竞争性存放机制,规范基金运行,正在整改。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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