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岳麓区财税移动办公平台招标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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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0104-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岳麓区财税移动办公平台招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01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岳麓区后勤服务中心财税移动办公项目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执法记录、工作沟通、会议通知、考勤考核、审批功能、同步课堂培训、日常事件调度、督查督办功能、云盘系统、公车调度系统及平台运行期间的相关设备支撑等,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

数量

服务费总价

税率

1

岳麓区后勤服务中心财税移动办公项目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执法记录、工作沟通、会议通知、考勤考核、审批功能、同步课堂培训、日常事件调度、督查督办功能、云盘系统、公车调度系统及平台运行期间的相关设备支撑等,详见采购需求。

1

1,728,000

6%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2-10 ——2023-02-0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按照采购人、采购需求、合同要求在上述服务期内提供岳麓区财税移动办公平台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5,说明:项目交付使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9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无息)。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石家庄市塔南路支行(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698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针对本服务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整体质保期为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内容都需免费上门服务,并要求售后服务技术专员提供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提供项目整体质保服务承诺函及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2)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采购人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3)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4) 在服务保证期内,凡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直至符合服务要求。或在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另行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5)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

6)提供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供应商须承诺在报障后1小时内响应,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

7)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平台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通知采购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8)平台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9)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l.服务期内系统的运维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后,岳麓区财税移动办公平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 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7.4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延迟付款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其延迟付款及同意宽限的时间。如果甲方迟延付款超过乙方同意的宽限时间,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如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 乙方有权进一步要求甲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服务履行

11.2交付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如遇大风、雨、雪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则交付期顺延,不视为违约。

11.3服务履约期限:项目交付之日起一年(实际履约期限)。

11.4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1.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6本项目基于中国移动OneCity平台开发,应用落地中国移动OneCity产品能力。应用中国移动大数据场景解决方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岳麓区金星大道517号12栋413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法定代理人:曹志武法定代理人:乔辉
委托代理人:曹志武委托代理人:乔辉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办公 机关事务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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