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第三幼儿园1#、4#教学综合楼工程(重)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河池市宜州区第三幼儿园1#、4#教学综合楼工程(重)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5 11:29信息来源:********1004">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河池市宜州区第三幼儿园1#、4#教学综合楼工程(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宜州区第三幼儿园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722.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为四层,一层层高4.6m,二至三层层高3.9m,四层层高4.5m。宜州区第三幼儿园 4#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425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为三层,地下一层,一层层高4.6m,二至三层层高3.9m,地下室层高3.7m。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14日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2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02月1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宏泰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泰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25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桂宣(注册编号:桂145*****00802157;身份证号:452702********4390) | ||||
专职安全员 | 韦学芸(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身份证号:452702********0761) 蓝海峰(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身份证号:450221********34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都安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八仙标准厂房园区二期7#、8#厂房和附属工程(一) 2、大化瑶族自治县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拿银安置区社区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4、万福达·普罗旺斯二期(1#楼) 5、大化瑶族自治县邮政局职工集资工程 6、都安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八仙标准厂房园区-厂房(一期)4#、5#、6#楼工程 7、广西龙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1号、2号楼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67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蒙锦雄(注册编号:桂********4256;身份证号:452724********2557) | ||||
专职安全员 | 庞家豪(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身份证号:450923********127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园湖南路东一里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2、崇左市交警支队危旧房改造(桂豪欣苑住宅)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50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郭祖志(注册编号:桂********9536;身份证号:452501********0213) | ||||
专职安全员 | 祝德学(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身份证号:452702********477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市武鸣区民族中学教学3#教学综合楼、4#实验楼、5#报告厅、6#食堂及风雨球场、运动场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站(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河池市宜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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