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体感中心二期建设(装修工程)中标结果
作业安全体感中心二期建设(装修工程)中标结果
广东电网公司作业安全体感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电网公司作业安全体感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诺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79.207328 80.797298 79.343338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龚劲/粤144*****2908 黄庆科/粤********1038 邹新辉/粤********0104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3天,从7月16日起至 7月18日截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二、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党群工作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汕二路333号
邮编:51052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盖章):广东电网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
日 期: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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