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槽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技术节能改造项目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炭块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槽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技术节能改造项目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炭块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槽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技术节能改造项目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炭块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TZX-22-211-003/01)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2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槽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技术节能改造项目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炭块材料采购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钢耐火天祝玉通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02.239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焦作市北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53.37298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中钢耐火天祝玉通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彦福
中标侯选人(焦作市北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范学毅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中钢耐火天祝玉通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焦作市北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邮箱:huangyizhou@gig.com
三、其他
受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GTZX-22-211-003/01
标段名称: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槽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技术节能改造项目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炭块材料采购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钢耐火天祝玉通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02.2396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焦作市北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53.37298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至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1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广投银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迁江镇迁江华侨农场
联系人:聂江涛
电话:158*****99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层
联系人:冯坚、黄一舟
电子邮件:huangyizhou@gi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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