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助阅卷一体化系统中标结果

律师自助阅卷一体化系统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YHZB[GK]*******的律师自助阅卷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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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29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自助阅卷一体化系统”的采购触显一体屏:≥21.5寸电容触显屏,电容10点触摸;广告屏:≥21.5寸,分辨率:≥1920*1080等。2(套)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482866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贰仟捌佰陆拾陆元整(¥48286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软件部分 1.支持身份证件信息采集及自动认证比对,能够支持身份证认证、人脸识别认证,二维码识别认证。 2.配备显示屏两块,尺寸21.5寸,主屏幕带触摸,支持手指和笔触摸操作。 3.设备内主机主芯片、操作系统满足国产自主可控要求。 4.对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统一业务2.0)辩护与代理及异地阅卷模块。 5.设备可根据已验证的身份信息提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统一业务2.0)中已绑定案件的卷宗下载至设备自动进行光盘刻录。 6.根据统一业务数据自动生成律师签署的文书,完成业务后可将签署文书和相关数据同步至统一业务。 7.支持后台数据统计。 8.支持纸质登记材料电子化,材料内容智能生成,双方人员只需确认签字即可。 9.支持以司法标准验证和调用律师数据。 10.支持单次刻录自定义选择多个案件卷宗。 11.支持非律师人员后台绑定案件自动刻录。 12.需对采购人原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统一业务2.0)实现无缝对接、兼容,并能有效提取完整的数据。 二、硬件部分 1.机柜:采用国标1.5厚度的冷轧钢板,全钢摸具制造,进口金属烤漆,防锈、防磁、访静电。 2.工控主机:硬盘3.5寸4T机械,256Gssd,内存 DDR432G,电源300W。 3.触显一体屏:21.5寸电容触显屏,电容10点触摸。分辨率:4096 * 4096:线性误差:1.5mm:透光率90%-92%: 响应速度 15ms。 4.广告屏:21.5寸,分辨率:1920*1080,亮度: 280cd/m2max。 5.双目摄像头:1/3” 工业级双目130 万/200 万高清宽动态图像传感器。 6.身份证阅读器:公安部认证模块,USB接口,感应式读卡,感应距离50mm,尺寸107.8*70.5*15.2mm(±2%),阅读距离0~3cm,USB2.0接口。 7.二维码:可扫描所有一维和二维条码,能扫纸质和手机二维码。 8.标签打印机:行式热敏打印机,打印速度:200mm/s,打印宽度:56mm(±2%),纸张宽度:60mm(±2%),纸张厚度60-120um,可装入纸卷:直径80mm(±2%),进纸方式:自动吸纸,切纸方式:全切/半切,走纸打印寿命:100KM,切刀寿命:100万次。 9.光盘刻录:光驱类型:内置蓝光刻录机,缓存:4M,接口:SATA,支持刻录BD、刻录M-DISC,支持读盘:DVD\CD\BD,刻录速度:DVD-16X、CD-40X、BD-16X。 10.模块提示灯:各模块作业提示灯控制,12V串口/配LED提示灯。 11.原厂保修一年,厂家持证技术工程师上门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我司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司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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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合同签订,采购人向中标供 应商支付30%的货物价款。供 应商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30%的正式发票;2、合同复印件一份。
270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向中标供 应商一次性支付70%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70%的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3、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合同复印件一份。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交货、安装、培训、维修、保养等服务,甲方可采取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及罚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继续履行的补救办法,同时按延期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月迟交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百分之五。。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对产品提供壹年的免费质保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14.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通知后须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4小时内应委派原厂持证技术工程师上门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供详细检测内容和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甲方备案登记,维修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采购人存档。 14.4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5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4小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乙方: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住所: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R486室
单位负责人:傅建飞单位负责人:王远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欧银月
联系方法:********6178
联系方法:189*****05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账号:账号:0877 3812 0100 30600 6656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7日

标签: 一体化 阅卷 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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