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3-54/X2GX202104220081号交办信访案件的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3-54/X2GX202104220081号交办信访案件的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编号(13-54/X2GX********0081)第3点:黄华河沿岸工矿企业生产污水直排黄华河,如马路平西村的动物毛皮加工厂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生产3年多,监管部门任其非法生产排污。

二、牵头单位

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不属实。

联合调查组对黄华河流域的五个乡镇:马路镇、水汶镇、大隆镇、南渡镇、波塘镇的沿岸工矿企业进行环境大排查,针对马路平西村的动物毛皮加工厂这个问题进行二次入户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马路镇:4月24日,联合调查组排查马路镇黄华河沿岸企业共6家:

1.岑溪市福臻建筑用石花岗岩废料加工厂;该公司位于岑溪市马路镇平山村陈垌郎,于2014年建设, 2015年投入生产, 2014年12月8日取得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福臻建筑用石花岗岩废料加工厂建筑用石、花岗岩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4〕44号),2015年8月24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福臻建筑用石花岗岩废料加工厂建筑用石、花岗岩废料加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的批复》(岑环验字〔2015〕27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2.岑溪市华兴林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马路镇荔王村,于2011年建设, 2013年投入生产, 2011年7月25日取得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华兴林化有限公司松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梧环管字〔2011〕77号),2014年3月24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岑溪市华兴林化有限公司松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的批复》(梧环验字〔2014〕4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原料短缺,处于停产状态。

3.岑溪市顺兴福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马路镇岭腰村(昙容交警中队后),于2005年建设, 2007年投入生产, 2005年1月19日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昙容镇皮革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管字〔2005〕15号),2007年8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昙容镇皮革加工项目(岑溪顺兴福皮业有限公司首期年产15万张生皮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的批复》(桂环验字〔2007〕53号)。该公司在2021年4月10日起因维修设备及原料短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投入使用一套芬顿处理工序对生产废水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黄华河,废水总排口安装有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各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转,数据正常上传,查询历史数据没有发现超标排放的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原料短缺,处于停产状态。

4.岑溪市同辉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马路镇岭腰村三都处,于2006年建设, 2008年投入生产, 2006年11月21日取得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同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纸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梧环管字〔2006〕63号),2008年3月1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同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纸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的批复》(梧环验字〔2008〕8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生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外排。该公司生产后产生的废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

5.岑溪市龙兴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马路镇荔王村九组, 2019年11月24日取得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岑溪市龙兴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9〕70号)。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因自身原因停产至今,无废水外排.

6.岑溪市福永健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马路镇水平村, 2016年9月2日取得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岑溪市福永健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废料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6〕31号)。该公司一直处于陆续建设中,后于2019年因自身原因停产至今,无废水外排。

关于马路平西村的动物毛皮加工厂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生产3年多,监管部门任其非法生产排污的问题。马路镇责任团队与马路社区全体村干部40多人,分成7个小组,对马路社区平西片八个生产组进行二次排查,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动物毛皮加工厂。但在排查平西片区二组时发现一家外购皮包带料进行加工的小型家庭作坊,负责人是廖克恒,没有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占地面积大约80平方米,有两层楼,一楼堆放杂物和少量皮边带,二楼有两个房间用于加工。该作坊没有生产设备,主要是从广州采购皮包带原料进行代加工,现场有3个工人用皮边油对半成品皮包带进行封边,加工室内有轻微的气味,二楼楼面处露天堆放一堆皮边油的空桶,也有轻微气味。联合调查组已要求廖克恒立即停止作业,三天清理所堆放的物品。

位于马路镇的毛皮加工厂只有岑溪顺兴福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综上所述,是办理有合法手续的企业,建设有相应污染处理设施,不存在监管部门任其非法生产排污的问题的情况。

水汶镇:水汶镇辖区黄华河沿岸工矿企业有一家是:岑溪市鸿业砂石材料加工场,该公司位于岑溪市水汶镇石村, 2019年1月31日办理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岑溪市鸿业砂石材料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9〕13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大隆镇:黄华河沿岸有一家企业,该企业为岑溪市永顺竹业厂。该公司位于岑溪市大隆镇义修村,2020年6月9日办理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岑溪市永顺竹业厂机制炭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20〕21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建设中,未投入生产,无废水外排。

南渡镇:南渡镇黄华河沿岸企业共5家:

1.岑溪市天宏沙场:2020年3月1日因河砂标段到期已经停产至今,无废水外排。

2.岑溪益佳建材公司:2020年3月1日因河砂标段到期已经停产至今。无废水外排。

3.岑溪市鸿昌建材有限公司花岗岩废料:该公司位于岑溪市南渡镇中和村, 2015年3月6日取得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鸿昌建材有限公司花岗岩废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5〕14号),2016年1月2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鸿昌建材有限公司花岗岩废料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的批复》(岑环验字〔2016〕1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4.岑溪市益达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南渡镇西竹村, 2016年7月1日取得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益达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6〕33号),2018年2月1日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5.岑溪市运锋竹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岑溪市南渡镇泊口村,2019年4月10日取得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岑溪市运锋竹业有限公司环保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9〕34号)。该公司于2020年10月因自身原因停产至今,无废水外排.

波塘镇:波塘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黄华河沿岸的两家企业进行排查,情况如下:

1.岑溪市丰月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11月取得原岑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岑溪市丰月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羽毛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8〕66号),2018年年底建设,2019年初建设完毕并进行设备调试;2019年7月取得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岑溪市丰月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羽毛粉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函》(岑环管函〔2019〕1号),2019年4月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岑溪市丰月饲料有限公司2020年12月5日开始春节放假,春节过后因工人不返岗,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外排.

2.岑溪市日昌照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7月取得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岑溪市日昌照贸易有限公司竹立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岑环管字〔2019〕39号),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尚未全部建成,至今没有投产,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四、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黄华河沿岸工矿企业的巡查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违法排污的工矿企业严厉打击,切实做到零容忍。

二是对水汶镇、大隆镇、南渡镇、马路镇、波塘镇黄华河沿岸工矿企业进行核验,共15家企业,分别是岑溪市福臻建筑用石花岗岩废料加工厂、岑溪市华兴林化有限公司、岑溪顺兴福皮业有限公司、岑溪市同辉纸业有限公司、岑溪市龙兴建材有限公司、岑溪市福永健石业有限公司、岑溪市鸿业砂石材料加工场、岑溪市永顺竹业厂、岑溪市南渡天宏砂场、岑溪市益佳建材有限公司、岑溪市鸿昌建材有限公司、岑溪市益达木业有限公司、岑溪市运锋竹业有限公司、岑溪市丰月饲料有限公司、岑溪市日昌照贸易有限公司,均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

三是在马路镇镇区、村(社区)张贴关于举报马路平西村的动物毛皮加工厂线索,至今未有群众反映相关情况。

五、验收情况

2021年8月23日,由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水汶镇政府、大隆镇政府、南渡镇政府、波塘镇政府、马路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编号13-54/X2GX********0081)群众投诉的第3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该举报问题整改已完成,参与验收单位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即2022年2月17日—2月28日,凡对上述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0774-*******

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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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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