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物业投包公告
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物业投包公告
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
物业投包公告
顺德区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上地村委会对位于该组内的1口基塘在社会进行公开竞投活动:
一、竞投资产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
2.资产名称:托儿所 ;
3.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1幢,占地面积约80 平方米,上有砖瓦结构,建筑面积约80 平方米;
4.标的物所在位置:上地村委会前街大巷4号;
5.投包地点:上地村委会资产办公室;
6.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从签订日期起至2030 年12 月31 日止;
?若按正常流程投出的,则合同的起止如上,承包款按中标价收取;
?若是流标后投出,签合同的时间已超过原定合同的起始时间2022年1月1日的;或在本年度期内退包后经重新发包的,合同的起始时间则按实际签订合同日期开始计算。该年的承包款按一年收取,往后每年的起止时限和承包款的收取以后在每年的10月1 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年(度)本资产承包款,遇节假日可顺延。第二年起,若乙方逾期90天不足额缴付承包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即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本资产重新发包,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乙方所拖欠的有关款项。
7.竞投底价:4946.16元;
8.递增情况:0;
9.交易保证金:5000 元;
10.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年承包款的30% 元;
11.资产使用范围:按照标的物的使用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村(居)村规民约合法使用(有关功能需经有关部门依法核查)。
二、竞投方式
1.本次投包采用现场暗标方式进行竞投,价高者得,如有同价,以开标的先后次序确认,如有流标,则招投标小组可对底价作适当下调,底价下调幅度最多不超过10%。若降价后还出现流标的,则按原方案重新组织竞投。
2.本次投包若中标方现场弃标或在签合同前弃标的,则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有方案重新组织竞投。(弃标者将不能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本次本资产的投包,若在本年度期内出现退包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按原有方案重新组织竞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退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本资产。
三、竞投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四、竞投程序
1.本次投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上地村“两委”协助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组织,招投标小组由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成员组成。
2.有意竞投者需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前向指定账户转账缴付交易保证金(0.5万元),收取银行转账凭证或按金单;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行确定的到账时间为准。竞投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不能参与竞投。
3.已提交保证金的竞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凭证或按金单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进场办理竞投资格登记,经审核验证后,收取由工作人员出示的竞投者资格证方可入场参与竞投。
4.竞投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始,竞投者入场后,须按暗标竞投要求填写竞投报价表(报价不得低于竞投底价),然后将报价表折叠好,在规定时间内当众投入投标箱。
5.由主持人当众开标,价高者得,现场宣布中标者。
6.中标者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投包当天须交一份给镇交易所归档。
7.待本次投包活动结束后,没有中标的交易保证金由发包方于10个工作日内转账退回原付款方账户(不计利息)。中标的交易保证金待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个月的承包款的5个工作日内由发包方退回原付款方账户(不计利息)。
五、竞投者资格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现场登记的;
3.一个身份证只能登记一人;
4.非拖欠本社区有关集体资金者;
5.竞投中标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为同一人,不允许授权代签,否则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六、竞投要求
1.有意竞投者需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转账凭证或按金单到上地村委会资产办公室办理进场登记。
2.竞投者须在竞投区内竞投,否则做无效处理,非竞投者不得进入竞投区内或影响竞投工作的进行。
七、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方式
(二)待投包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和成交确认书到上地村委会资产办公室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承包款给发包方(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若中标人5 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不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承包款的,交易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本资产另作投包;以后在每年的10 月1 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年(度)承包款,遇节假日可顺延。第二年起,若乙方逾期90天不足额缴付承包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即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本资产重新发包,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乙方所拖欠的有关款项。
承包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八、其他
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物业承包合同》。
附:1、《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物业承包合同》
2、《杏坛镇上地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七小组)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竞投)》
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2022年2月17日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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