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宋家山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及飞灰处置专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景德镇市宋家山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及飞灰处置专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022-02-18]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景德镇国控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景德镇市宋家山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及飞灰处置专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址 | 昌江区364乡道附近,历尧村宋家山洼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构筑/0层 | ||
招标范围 |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库区东侧坡面清表浆砌块石护坡、坡面挂网喷射混凝土、新建垃圾坝、飞灰库区水平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垂直防渗工程、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和其他工程的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2、采购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库区东侧坡面清表浆砌块石护坡、坡面挂网喷射混凝土、新建垃圾坝、飞灰库区水平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垂直防渗工程、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招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最终项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17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黄浩 | 注册编号 | 京****************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蒋明 | 注册编号 | 桂145*****01304078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刘进 | 注册编号 | 粤144*****02105783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8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1.德清县资源再利用基地EPC工程总承包项目2.第七师五五工业园新扩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1.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配套飞灰处置项目EPC总承包 2.海口市颜春岭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EPC项目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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