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白改黑”龙开河路工程
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白改黑”龙开河路工程
[2022-02-21]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 ||||
工程名称 | 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白改黑”龙开河路工程 | ||||
工程地址 | 本次改造路段南起于长虹西大道,北止于大中路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混合/0层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16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郑勇 | 注册编号 | 贵135*****01513821;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王春鹏 | 注册编号 | 鲁137*****02002523;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孔星 | 注册编号 | 沪133*****01434511;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7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施工业绩:三坪、头屯河农场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清镇市城北片区截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业绩:上饶经开区科技绿洲-滨江西路新建段、龙门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蓝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施工业绩: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锦绣大道北段(马莱大道-马良路)EPC工程总承包;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中段及锦绣大道中段(启动区-马莱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拓宽改造工程(二期)设计;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安全产业示范区A区纵二路道路工程设计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施工业绩:国权北路小吉浦河桥改造工程;东莞市水生态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新城四站朱家角华为人才公寓动迁基地配套道路清顺路(青浦大道-淀山湖大道)、淀惠路(清顺路-青浦大道)新建工程;设计业绩:上饶国际综合物流园流通二路项目设计;上饶国际综合物流园站前路项目设计;上饶市国际综合物流园枫坞路项目设计;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标签: 白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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