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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舟委审经办〔2021〕16号)整改结果的公告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舟委审经办〔2021〕16号)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市审计局对我委进行的《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杜自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就涉及我单位的具体问题出具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舟委审经办﹝2021﹞16号)。我委高度重视,对照有关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等4方面12个问题以及其他10项列入清单的问题。

二、审计建议

(一)推动落实医疗机构项目建设。

(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内控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

三、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市卫健委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进行了专项工作部署,目前,审计要求整改的4方面12个问题以及其他10项列入清单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并持续整改中。

(一)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公立医院项目进展缓慢未实际推进问题。2021年10月市人大开展市本级公共医疗卫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中提出,市口腔医院文化路业务大楼迁建项目推进难度大,土地利用率低,口腔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建议将业务大楼迁建至新城。2021年11月市卫健委党委讨论通过舟山市口腔医院迁建至新城决定。2021年12月24日,再次与定海区政府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市妇儿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定海区政府加快拆迁工作的推进,初步承诺在2022年2月份完成拆迁和平整工作;计划在2022年7月完成项目立项工作;计划在2022年11月完成施工许可并动工。

(二)关于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控费指标超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在全省排名靠后问题。各县(区)和市级各公立医院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系统联动,紧紧抓住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的改革“窗口期”,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院收支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整体医院运营效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指标的对照分析,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认真落实2021年度主要目标任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均为全省末位,我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缺失质控模块,未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流程业务质控系统等问题。积极对接市大数据、市财政和县区卫健局,采取市、县(区)共同负担信息化建设费用筹措经费,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项目得以立项,质控系统第一时间上线应用,对89万居民近300万条公卫服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警示提醒,促进各项服务日趋规范。

3.市卫健委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未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多部门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存在签约居民死亡后仍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期内未及时解约注销的情况问题。已完成了与市民卡、死亡人口数据库和体检系统的对接,避免系统中死亡后仍处于签约状态。

4.在2019年第四周期评审中,该院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为B++,较2018年度成绩A有所下降问题。舟山医院经过整改,已符合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

(三)关于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

1.个别重大经济决策未实施执行问题。已完成对各公立医院的院长年薪测算,并将测算金额与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书面征求各公立医院的意见并进行汇总,近期可实施。

2.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问题。2019年8月15日,我委印发《中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均需上会集体研究,严格执行落实。

(四)关于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1.惠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不完善问题。已就市惠民医疗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先后两次去市中医院调查了解惠民医院账户运行情况。分析资金分配滞后原因:1.定海区、嵊泗县经费拨付滞后,前期账户余额较少,难以分配。2.市二院在2017年预支220万,在2018年上半年预支98万元,造成账户余额不足。3.普陀区和岱山县长期未缴,造成账户缺口大。目前,已完成335.24万元的催收。账户余额1549.21万元分配方案已制定,近期将分配到位。普陀区和岱山县应付账款每年均下发结算通知,欠款均于2021年11月8日下发催款函,但由于该问题已经超出我委能解决的范畴,我委正在协调各方解决。

2.公立医院超发奖励性绩效1977.27万元问题。2019年开始,各医院对绩效薪酬超发部分进行整改,因考虑到绩效薪酬已经超发的实际情况,各家单位均制定合理的退还计划,在薪酬总量中进行扣除。

3.未及时督促医药卫生科研项目退回结余经费9.5万元问题。我委已完成包括2017年课题在内的,所有已经到期的课题清理。完成2017年课题的结题,对其中5个结题但资助经费存在结余的课题,完成结余经费退回,退费6.3962万元。完成逾期未完成、未验收项目退费9.5万元。

4.房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委已多次联系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对接拆迁补偿工作,目前根据许小月常务副市长〔2020〕第49号批示精神,相关资产将以实物安置形式安置。两名职工租金收入已补缴完成,两处租赁房产已移交城投集团。

5.对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管理未建立规范的科研项目验收评审管理机制的问题。我委已咨询市科技局、省卫健委关于科研项目评审相关事宜,均未将邀请经济财务专家、评价知识产权等内容作为评审必须条件。我委现已加强对课题的全过程管理,严把出口关,把评审验收环节作为重点审核节点,其中验收专家资质是审核的重点内容之一,逐步参照省卫健委课题评审省级专家不少于2/5的标准执行。

(五)关于其他不承担经济责任列入清单问题。

1.在下属单位协会列支会议培训劳务费,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舟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今后严格按照会议费开支范围列支会议费,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由相关协学会摊派会议费用。

2.发放4名下属单位借用人员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的问题。2019年7月份开始已停止发放下属单位借用人员交通补贴,审计结束后,2021年10月份开始已停止发放下属单位借用人员伙食补贴。

3.未通过“政采云”平台,多次直接采购一次性杯子和笔记本的问题。目前,我委已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相关要求,相关物资均在政采云平台上按规范实施采购。

4.购买量超过实际需求造成库存积压,物品均无出入库登记单的问题。加强宣传品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清点制度,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定期盘点清查。剩余物资因病媒应急需要一定储备,以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5.无物品出入库登记单的问题。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物品的出入库登记。

6.委托舟山市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开展“世界无烟日”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市卫健委在原协议资金用途发生变化且未掌握具体红包结余金额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结余资金用于线上广告宣传,协议中也未明确红包结余金额、具体协议金额以及广告宣传价目清单,且仅盖市爱卫办公章的问题。加强合同管理和执行,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签订补充合同,应在补充合同中写明具体项目、数量、价格、时间等,以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到位。

7.下属单位培训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审计问题提出后,市急救指挥中心高度重视,就审计整改事项召开支委会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明确整改方向,拟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科室和整改事项。2021年之后的培训班文件,一律统一安排食宿。

8.下属单位专项经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市卫生监督所印发《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五个单位内控制度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9.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第三季度绩效发放中扣回该笔资金。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要求各部门从2022年1月起严格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并实行专账核算,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合理使用资金。

10.在传染病、预防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具体细化、分工协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已在“十四”规划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公共卫生人才的队伍建设。修订了《舟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舟山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已提交市府办发文。2021年12月3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提升人才学科核心竞争能力,包括: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深化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医共体岗位竞聘和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海岛医学高峰计划。通过多措并举,提升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海岛地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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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经济责任审计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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