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包装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包装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包装材料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包装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资金:一包复合牛皮纸:0.98元/张;二包机用打包带:15.50元/公斤;

采购范围:一包复合牛皮纸;二包机用打包带;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2年1月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2年2月23日

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6楼 1625 会议室

四、成交结果信息:

一包复合牛皮纸

候选人第一名:山西宏誉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MA0HHA3YXM)

最终报价:0.94元/张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候选人第二名:北京盛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MA01KKL56N)

最终报价:0.97元/张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候选人第三名:沧州天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92)

最终报价:0.94元/张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二包机用打包带

候选人第一名:安阳市和佳信包装有限责任公司(****************5R)

最终报价:14.50元/公斤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候选人第二名:上海豫恒科技有限公司(********MA1JCR6P83)

最终报价:15.50元/公斤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候选人第三名:平乡县誉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7E)

最终报价:15.00元/公斤

交货期:采用分批配送形式,每次送货数量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通知确定送货数量之日起在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起12个月。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世纪路162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876

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7街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信箱:hnyxwb@vip.126.com

公示期3天,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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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装材料 新华书店 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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