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9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统计调查2021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自然资源统计调查2021年度技术服务项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1 | 495000 | 合计金额小写: 495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该项目采购中标价格49.5万元,主要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1 | 参照自然资源部“1+8”(“综合+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结合长沙市实际,建立长沙市“1+6+N” 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 103000.00 | | 2 | 自然资源统计调查专项数据采集 | 290000.00 | | 3 | 统计调查报表(共计117份)填报内容及相关填报标准和要求 | 102000.00 | | 总计 | 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人民币整 小写:495000.00元人民币整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30 ——2022-12-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正式成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结题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通过验收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建设内容要求 制定长沙市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完成自然资源管理所有数据统计,编制年度报告。 5.2.1.1参照自然资源部“1+8”(“综合+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结合长沙市实际,建立长沙市“1+6+N” 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1)《长沙市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状况、自然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状况、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行政管理、自然资源成果管理、自然资源灾情及防治等。制度设计包含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2)《长沙市土地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土地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状况、土地资源调查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土地资源行政管理情况。制度设计包含月报、季报和年报。 (3)《长沙市矿产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矿产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状况、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制度设计包含月报、季报和年报。 (4)《长沙市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地质勘查投入经费和工作量以及取得的成果、地质调查投入和取得的成果、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地下水监测等。制度设计包含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5)《长沙市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状况、自然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状况、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行政管理、自然资源成果管理、自然资源灾情及防治等。制度设计包含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6)《长沙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全国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情况、督察发现违法问题情况、督察督促整改情况、政务公开等情况。制度设计为年报。 (7)《长沙市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设计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信访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及诉讼情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城乡规划许可情况、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情况、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及处罚情况、科技人才研发及成果情况、自然资源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及干部培训学历教育情况、机关党员和党组织情况等。制度设计包含月报、季报和年报。 (8)长沙市自然资源N项本地化调查制度设计 长沙市自然资源N项本地化调查制度设计调查主要内容,根据今年实际情况,主要包括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月清三地两矿、安全生产四个方面的内容,制度设计为月报、年报。从2022年开始,将依据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每年进行完善调整。 5.2.1.2自然资源统计调查专项数据采集 以长沙市全域为统计调查范围,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土地统计调查、矿产统计调查、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统计调查、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统计调查、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长沙市自然资源N项本地化统计调查等1+6+N项统计调查报表成果数据的专项收集与整理工作。 统计调查报表成果数据收集与整理工作,包括对长沙市统计调查制度所涉及的所有统计调查报表的搜集整理、汇总编制、核查报送、整改反馈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局机关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对应报表如下: 统计调查报表与责任处室(单位)对照表 序号 | 责任处室(单位) | 表号 | 表名 | 1 | 权籍和登记管理处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统ZZ11表 | 自然资源登记发证情况 | 2 | 自然资统GD11表 |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 | 3 | 自然资统ZZ12表 | 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 | 4 | 自然资统GD10表 | 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 | 5 | 自然资统TD10表 | 土地抵押登记情况 | 6 | 开发利用处 | 自然资统ZZ15表 |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 7 | 建设项目审查处/市政交通处 | 自然资统GY10表 | 城乡规划许可情况 | 8 | 空间规划规划处 | 自然资统ZZ16表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 | 9 | 自然资统GK10表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 10 | 自然资统GK20表 | ********3%5C%22">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部门及人员基本情况 | 11 | 自然资统GK21表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 12 | 用途管制处 | 自然资统ZZ17表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情况 | 13 | 自然资统TY10表 | 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 | 14 | 自然资统GB11表 | 用地审批收件情况 | 15 | 自然资统TY12表 | 用地预审批情况 | 16 | 自然资统TY13表 | 农用地转用情况 | 17 | 生态修复处 | 自然资统ZZ18表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情况 | 18 | 自然资统ZQ12表 | 自然资源灾害灾情及防治情况 | 19 | 自然资统KS10表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 20 | 长沙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 | 自然资统DH20表 | 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 21 | 自然资统DH21表 | 地质灾害灾情 | 22 | 自然资统DH22表 | 缓变性地质灾害 | 23 | 自然资统DH23表 | 地质灾害防治 | 24 | 自然资统DH24表 | 地下水监测 | 25 | 自然资统DZ10表 | 地质调查项目投入情况 | 26 | 自然资统DZ11表 | 地质调查项目新发现资源情况 | 27 | 自然资统DZ12表 | 水文地质生态地质及地灾调查情况 | 28 | 调查监测处 | 自然资统ZZ19表 | 自然保护地情况 | 29 | 自然资统ZZ10表 | 自然资源概况 | 30 | 自然资统GQ10表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 31 | 自然资统ZZ13表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 32 | 自然资统TC10表 | 土地利用状况 | 33 | 权益处 交易事务中心 | 自然资统ZZ14表 | 自然资源供应情况 | 34 | 自然资统TL10表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 35 | 自然资统TL11表 | 批而未供土地及处置情况 | 36 | 自然资统BN01表 |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情况 | 37 | 自然资统TL14表 | 重点城市建设用地价格 | 38 | 自然资统TL13表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 39 | 耕地保护监督处 | 自然资统TC11表 | 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 40 | 自然资统ZZ20表 | 耕地保护情况 | 41 | 自然资统TB10表 | 耕地质量等别情况 | 42 | 自然资统TY11表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执行情况 | 43 | 自然资统TB11表 | 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 44 | 自然资统BN04表 |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 45 | 自然资统TB12表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 46 | 矿产管理处 | 自然资统ZK10表 | 地质勘查投入及成果情况 | 47 | 自然资统ZK11表 | 矿业权管理情况 | 48 | 自然资统ZK12表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49 | 自然资统KP20表 |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 | 50 | 自然资统KF10表 | 探矿权出让、转让及勘查许可证发证情况 | 51 | 自然资统KF11表 | 采矿权出让、转让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 | 52 | 自然资统KF20表 |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执行情况 | 53 | 自然资统KF21表 | 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54 | 自然资统KF22表 | 金属及可选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情况 | 55 | 自然资统KF23表 | 建材非金属及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56 | 自然资统KF24表 | 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57 | 自然资统DK10表 | 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 | 58 | 自然资统DK11表 | 地质勘查企业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 59 | 自然资统DK12表 | 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情况 | 60 | 自然资统DK20表 | 地质勘查投入情况 | 61 | 自然资统DK21表 | 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一) | 62 | 自然资统DK22表 | 油气地质勘查工作完成情况 | 63 | 自然资统DK23表 | 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 | 64 | 测绘管理处 | 自然资统ZQ10表 | 测绘资质单位和基础测绘及成果管理情况 | 65 | 自然资统CH10表 | 测绘资质单位数量及变化情况 | 66 | 自然资统CH11表 | 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 | 67 | 自然资统CX20表 | 地理国情数据提供情况 | 68 | 自然资统CH14表 | 测绘资质单位主要设备情况 | 69 | 自然资统CH15表 | 测绘资质单位测绘从业人员情况 | 70 | 自然资统CH16表 | 测绘基准建设情况 | 71 | 自然资统CH17表 | 航空摄影情况 | 72 | 自然资统CH18表 | 卫星影像获取情况 | 73 | 自然资统CH21表 |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 74 | 自然资统CX11表 | 测绘成果类行政审批情况 | 75 | 自然资统CX12表 | 开展应急测绘保障情况 | 76 | 自然资统CX13表 | 测绘项目成果归档情况 | 77 | 自然资统CX14表 | 测绘成果汇交情况 | 78 | 自然资统CX15表 | 地形图提供情况 | 79 | 自然资统CX16表 | 数字成果提供情况 | 80 | 自然资统CX17表 | 测绘基准成果提供情况 | 81 | 自然资统CX21表 | 测量标志情况 | 82 | 自然资统CX22表 | 地图图书出版情况 | 83 | 督察处 | 自然资统DC01表 | 督察工作情况 | 84 | 自然资统DC02表 | 督察发现违法问题情况 | 85 | 自然资统BN03表 | 安全生产情况 | 86 | 自然资统DC03表 | 督察督促整改情况 | 87 | 拆迁处 | 自然资统TB13表 | 土地征收情况 | 88 | 行政执法支队 | 自然资统GZ10表 |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89 | 自然资统GZ31表 | 测绘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 | 90 | 自然资统GZ11表 | 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 | 91 | 自然资统GZ20表 | 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92 | 自然资统TL12表 | 闲置土地及处置情况 | 93 | 自然资统GZ21表 | 矿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 | 94 | 自然资统BN02表 | 月清三地两矿情况 | 95 | 自然资统ZQ11表 | 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96 | 自然资统GZ30表 | 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97 | 土地整理中心 | 自然资统TS10表 | 土地综合整治情况 | 98 | 土地储备中心 | 自然资统TQ10表 | 政府储备土地情况 | 99 | 财务处 | 自然资统TW10表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情况 | 100 | 信访处 | 自然资统GB10表 | 自然资源信访情况 | 101 | 法规处 | 自然资统DC04表 | 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 102 | 自然资统GF10表 |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103 | 自然资统GF11表 | 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 104 | 自然资统GF12表 | 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 | 105 | 科技宣传处 | 自然资统GK11表 | 自然资源科技研发情况 | 106 | 自然资统GK12表 | 自然资源科技成果情况 | 107 | 地理信息管理处 | 自然资统GX10表 | 信息化建设情况 | 108 | 自然资统GK13表 | 自然资源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情况 | 109 | 自然资统CH20表 |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 | 110 | 自然资统CX18表 | 航摄成果提供情况 | 111 | 自然资统CX19表 | 卫星影像提供情况 | 112 | 自然资统CX23表 | 地图审核情况 | 113 | 自然资统CH19表 |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与更新情况 | 114 | 人事处 | 自然资统GR10表 | 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 115 | 自然资统GK10表 | 自然资源科技人才情况 | 116 | 自然资统GR11表 | 自然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及学历教育情况 | 117 | 机关党委 | 自然资统GJ10表 | 机关党员和党组织情况 |
5.2.1.3统计调查报表(共计117份)填报内容及相关填报标准和要求(略)。 5.2.1.4以上统计调查数据在一站式开放处室填报权限,实现填报数据按字段查找、统计、分析以及定制表格功能。 5.2.2服务成果要求(1)相关数据以年报为周期进行统计,并通过现有自然资源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或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系统上报数据。 (2)结合部省要求与长沙实际,以及长沙市自然资源监测指标研究成果,形成建立健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统计制度(试行)。 (3)所有数据成果按年度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并入成果数据库。 5.2.3审查阶段与权限按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审查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简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7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解决有关问题,甲方在乙方成功解决问题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再次组织验收或签发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但未按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成功解决问题的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乙方不得将其提供给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合同涉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无息)需在质保期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甲方针对本合同需求提出变更,或者新增其他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能违反政府采购政策。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5)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项目使用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次项目使用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如发生泄密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按照合同内容,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 (3)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增加功能的难易程度作相应的费用调整。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双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与对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任何一方的泄密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双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乙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7.4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延期提供资料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产品交付延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及天气、地震、洪水、政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交付延期,双方经协商后应顺延合同交付期限。 7.5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6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资料提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成果交付时间顺延,超过6个月无法推进的,按实际工作结算。 (7)如因甲方延迟提供或不提供数据资料,或其他应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支持但未提供的,乙方不负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确认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3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