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汪家村安置区河堤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汪家村安置区河堤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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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溪镇人民政府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名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汪家村安置区河堤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文号:
生成日期:2022-02-24发布日期:2022-02-24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汪家村安置区河堤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2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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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hezheng-CG-TP-*******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汪家村安置区河堤建设工程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国久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宁国市霞西镇石柱村

    中标金额:369819.89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5500.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安徽金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宁国市山门北路6-1号08号,联系电话:181*****705158*****05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中溪镇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181*****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山门北路6-1号08号

    联系方式:操先生, 15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操先生

    电 话:181*****705158*****051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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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hezheng-CG-TP-*******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汪家村安置区河堤建设工程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宁国久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 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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