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司法局心理矫正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洛龙区司法局心理矫正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龙区司法局的委托,就洛龙区司法局心理矫正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龙区司法局心理矫正项目
二、项目编号:HT-ZBDL-202202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为洛龙区司法局心理矫正项目,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筛查、心理分析报告编制、心理矫正等服务工作。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2月11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22年2月24日、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六、磋商小组名单:聂宇涛、王卫福、赵飞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馨泉心理咨询中心、涧西区天津路19号6-1-905室
八、成交金额:95000.00元 大写:玖万伍仟元整,其中:新入矫人员心理矫正50元/人?次;中重度风险对象心理矫正45元/人?次;心理团体辅导培训1000元/场;个人化心理咨询500元/人?次;危机干预1000元/次。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龙区司法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59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8099
电子邮箱:htzxzb01@126.com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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