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中]马鞍山市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升级项目

[正在公示中]马鞍山市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升级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0-J-F-2022-0050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中标(成交)金额: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升级完毕并投入使用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倪敬产、伋兴无、王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45号

项目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文娟、吕梁

电话:****-**************

附件:****************9.pdf">0050招标文件.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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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系统升级 重症监护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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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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