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交公司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涡阳县公交公司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涡阳县公交公司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2LXCZ00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2月21日15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七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钢红路134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站前路交口名邦?西城国际商业广场1608、1609室

公告期限: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3日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红敏、刘玉长、戴梅、张双喜、姜丽

采购人: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涡阳县九龙大道东侧(国强建材城南侧)

联系人:丁工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宿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乐行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地址:安徽省涡阳县天静宫路乐行集团506办公室。

特此公告。

涡阳县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服务 食堂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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