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示]江口县电商云仓建设项目

[合同公示]江口县电商云仓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

江口县电商云仓建设项目

2022年1月

贵州·江口

发包人(甲方): 江口县工业和商务局

承包人(乙方): 贵州电子商务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为提升江口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完善电商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经2022年1月5日竞争性磋商,确定贵州电子商务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江口县电商云仓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并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为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口县电商云仓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江口县凯德工业园区江口县工业和商务局1楼。

3.项目建设及服务方式:由甲方提供1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场所,由乙方作为项目主要建设主体,完成装修、布局、设备采购和运营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建设方案内容完成项目建设和提供运营服务。

项目建设目标:搭建1个1500平方米以上的县级云仓,服务本土20家以上企业,有效整合全县企业、合作社及相关产品,与“一码贵州”消费扶贫大数据平台深入融合,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农产品供应体系;建成1个农特产品品牌运营中心,通过直播电商等方式孵化3个以上农产品品牌,实现线上综合销售100万元及以上,重点打造江口米豆腐产业;培育1个产值超1000万元龙头流通企业。通过云仓建设统筹全县电商公共服务,链接电商服务站点及产业分布,健全网络营销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电商人才,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转型。

二、项目建设及合作期

(一)项目建设期

1.开始日期: 20221月8日

2.完成日期: 2023年 1 月7日

(二)项目服务续签

1.开始日期: 20231月8日

2.完成日期: 2025年 1 月7日

3.项目服务续签的服务费参照项目建设期内服务部分产生的实际费用,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签署。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场地装修

对1500平方米以上场地进行简单装修及区域划分,装修内容包括场地、水、电改造和美化,对仓库进行独立封闭处理。具体为:

1.地面和墙体:1500平方米以上库房地面做防潮处理,并做环氧地坪漆铺设,墙面作修补、喷漆美化。

2.在库房内进行区域划分。

3.区域划分为:冷库区、收货区、仓储区、分拣区、操作台、办公区、品牌运营区、产品展示区、直播间。

4.外墙配置电商云仓相应的广告宣传。

5.水电布设和通风:消防管道布设达到消防部门要求;灯光及电路布设满足采光要求和仓库运营最大负荷要求。加设通风排气管道,保障室内空气流通和卫生健康。

6.布设办公区、库区无死角高清监控。

7.办公室按接待洽谈、形象推广装修,并布设云仓大数据可视屏幕一套。

(二)云仓设备及运营(设备清单见附件1

1.乙方或乙方子公司在江口县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整体项目运营,配备不少于6人运营团队进行项目运作。服务企业不低于20家,服务产品不低于50个。将全县主要企业、合作社及其产品纳入云仓系统,为全县企业、合作社和产品拓宽线上销路和产销对接渠道。

2.整合入驻企业,统一与快递公司商谈快递费用,3公斤以内的物件,价格不高于当地的市场价格,降低电商供应链成本20%及以上。

3.合作期内,云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入仓企业及产品提供指导运营及政策减免。

)软件设施

乙方提供贵州省云仓管理系统并接入全省电商供应链云仓调度平台,实现一体化运营调度管理。

)搭建线上渠道

1.根据电商发展趋势,在一码贵州、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小店等主流电商平台开设不少于2家店铺,整合推广销售当地农特产品。

2.结合618、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等,策划实施线上线下电商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

3.依托县内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SC)的米豆腐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充分挖掘小作坊的积极性,由江口县云仓供应链服务中心重点培育孵化,拍摄体现地域文化、产品文化、饮食文化、旅游特色的短视频,围绕江口米豆腐等优势产业孵化一批直播电商、短视频拍摄团队,在直播间定期开展直播活动。结合地域文化、产品文化、饮食文化深入塑造品牌故事,打造江口县农特产品品牌运营中心。

4.聚焦江口县良好生态、特色产业、地方特色产品优势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农特产品信息库并绘制全县农特产品分布图。

5.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电子商务的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城乡企业和群众电商意识,营造浓厚的电商氛围。完成多彩贵州网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低于12次。

积极拓展线下渠道

1.合作期内,整合利用省内外资源、东西部协助资源开展不低于5次的产销对接活动。

2.借助甲方资源,积极对接江口县营养餐、食堂、超市、批发商、农贸市场、社区店、餐饮店等 B 端采购渠道。

)提供冷藏设备

服务期内,提供30立方以上的冷藏设备,满足云仓保鲜农产品正常使用。

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除租赁的冷藏设备外,云仓项目所有的有形固定资产、设施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使用期间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

四、服务依据、质量标准

1.服务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服务按照乙方《投标文件》开展实施建设。

2.质量标准:项目采购设备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3.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调整建设实施内容、变更服务指标等需经甲、乙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合同价款

总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玖万元整(¥1,990,000.00)。

六、付款方式及进度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到乙方指定账户,作为项目启动款资金;云仓装修完毕投入使用后甲方对场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后期付款按项目实施进度付款。云仓设备采购及装修严格按照比选流程,报甲方备案。

①乙方完成服务企业不低于20家,服务产品不低于50个,降低电商供应链成本20%及以上后提出验收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5%即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995,00.00)的进度款。

②乙方完成培育1个产值超1000万元龙头流通企业后提出验收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2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的进度款。

③乙方完成全县建设农特产品信息库并绘制全县农特产品分布图后提出验收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5%即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995,00.00)的进度款。

④乙方完成孵化3个以上农产品品牌,综合实现销线上售额100万元及以上后提出验收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5%即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995,00.00)的进度款。

⑤乙方完成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不少于2家店铺,并实施线上线下电商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后提出验收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1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99,000.00)的进度款。

⑥乙方完成不低于5次的产销对接活动,多彩贵州网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低于12次后提出验收申请,甲方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5%即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995,00.00)的进度款。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贵州电子商务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

账户号码:****************9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场地直至项目结束为止(面积1500平方米的仓储空间),乙方按照采购要求配备相关设备,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由乙方和业主进行商议。

2.甲方为本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部门、镇乡协调工作,为项目建设做好相关服务,为乙方在本项目建设提供指导,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甲方应配合、协助乙方开展好相关业务工作,如提供招商入驻、产销对接、业务授权书的便利等。

4.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乙方资金使用、建设进度以及后续运营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成立3人及以上的项目验收小组,按照合同进度开展项目阶段性督导、验收等相关工作。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云仓功能区规划、装修、维护。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推进任务清单表。

3.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的推进,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料汇编成册,完成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

4.乙方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台账,按要求向甲方报备,负责提供项目审计所需材料。

5.自行负责使用场地的水电网等费用。

6.协助江口县工业和商务局完成与项目相关其他工作。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建设、服务及运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建设、服务及运营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济损失的评估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确定。

十、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件

本合同含附件,同属本合同内容。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

序号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设备参数

指标值

1

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

-

≤9个月

2

场地建设

仓储面积

-

≥1500 m2

3

场地装修

-

完成

4

设备设施

台式电脑

处理器i5及以上,内存4G及以上,独立显卡,硬盘500G及以上,显示器21英寸及以上

按需配置

5

标签打印机

打印速度100mm/s以上,3C认证产品

6

激光打印机

具备打印、扫描、复印等功能,支持双面打印,打印速度28页及以上

7

针式打印机

3C认证产品

8

挂壁广告屏

不低于21.5英寸,分辨率1920*1080,支持分屏播放、流媒体直播、远程实时监控定、时开关机、定时开关机等功能

9

电子秤

承重150kg及以上

10

鼠笼、灭蚊灯

符合仓库使用标准

11

铁皮文件柜

尺寸不低于900mm*1850mm*400mm

12

笼车

尺寸不低于800mm*600mm*640mm,带脚轮

13

标识牌

尺寸不低于400mm*600mm,KT版材质

14

周转筐

外径尺寸不低于450*300*240mm

15

办公桌椅

复合板或者密度板材质

16

轻型拣货架

尺寸不低于2000mm*600mm*2000mm*4层

≥50组

17

手动托盘车

承重不低于3吨

≥10台

18

分拣车

尺寸不低于930mm*570mm*980mm

≥30台

19

操作台

尺寸不低于2400mm*1200mm*750mm

≥ 5台

20

托盘

尺寸不低于1200mm*1000mm*145mm

≥300 个

21

RF扫描枪

二维无线及以上

≥5把

22

大数据展示屏

55英寸及以上(分辨率4k、内存不低于1.5G,硬盘不低于8G)

1套

23

单反相机套装

专业级别中端及以上单反,分辨率4k及以上

一套

24

无人机套装

续航半小时及以上,配备哈苏相机,支持10公里以上传图,支持4K以上视频录制,配备备用电池,具备避障、返航等功能

一套

25

直播间

直播间必要的设备

拥有背景墙、补光灯、手机支架、办公桌等

两套

26

冷库一个

30平方米左右

一套

27

智能化系统

仓库管理系统(WMS)

按规定统一接入使用

28

订单管理系统(OMS)

29

监控系统

30

云仓调度平台系统

31

服务体系

服务企业数量

≥20家

32

服务产品数量

≥50个

33

降低电商供应链成本

20%

34

最大业务承载量

5000 件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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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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