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锅炉房(燃气)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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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锅炉房(燃气)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8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F********0062-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北京中力创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锅炉房(燃气)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F********006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浏阳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锅炉房(燃气)项目 民用锅炉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1

超低氮预混高效燃气锅炉(双回路)

单台输出功率3500KW热效率:≥97%,燃气压力:6-15KPa(运行压力),燃气消耗量:≤350m3/h,电功率:≤11KW/380V/50Hz,锅炉自带室外温度补偿功能;锅炉为超低氮预混高效燃气锅炉,单台输出功率3500KW(空调制热量2500KW/台,生活热水制热量1000KW/台)。两台锅炉均能独立提供空调制热和生活热水两路供水,互为备用。空调制热与生活用水均独立供水。

2台

534,000.00

1,068,000.00

卡吉斯北京

2

空调采暖循环泵(变频控制

TD150-33/4

Q≥200m?/h H=28m N≤30KW

3台

14,000.00

42,000.00

南元泵业/浙江

3

采暖温控电动阀

DN150,电动三通调节阀

2台

5,000.00

10,000.00

沃顿

/北京

4

锅炉就位安装工程

本安装包括锅炉卸货、吊装、安装,锅炉房内空调采暖循环泵安装、热水管道对接、烟囱对接,配电线连接

1项

170,000.00

170,000.00

中力创业/北京

5

配电柜

锅炉循环泵配电箱内元器件为正泰

1套

70,000.00

70,000.00

华宇通明/北京

合同金额小写:1,360,000.00

大写:壹佰叁拾陆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中标后12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土建进度为准)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锅炉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中标人与采购人在项目现场对接相关事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4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工程量与相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价的65%(凭增值税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5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2,说明: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价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剩余合同总价的3%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2收款账户: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北京中力创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436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四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5、免费对采购单位管理、操作人员培训。

6、售后服务

6.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6.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6.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7、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报价,如因设计不合理导致中标后需变更设计时,采购人不因设计变更而在投标总价之外支付任何费用。

8、投标人报价时如出现缺漏项情况,视为投标人承诺该项免费提供服务。

9、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设计、施工、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

①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②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③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①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②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①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须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须全额退还,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署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工程量与相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人员验收后,6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5%,各项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后付至合同总价97%,质保金3%,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每次付款均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2、投标总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施工费、制造费、材料费、设备费、工程配套管理费(除设备外的)、地沟挖建费、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保险、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至交钥匙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无论设计变更与否,采购人不在投标总价之外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报价,如因设计不合理导致中标后需变更设计时,采购人不因设计变更而在投标总价之外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报价时如出现缺漏项情况,视为投标人承诺该项免费提供服务。

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设计、施工、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长兴社区行政中心附二栋二楼4208室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8号大成国际中心A2座709室
法定代理人:汤伟法定代理人:张鹏骞
委托代理人:李寿玖委托代理人:王亮亮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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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锅炉房 燃气 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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