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门县龙城街道百担路七巷2号(1、3、4-6层)结果公告
【龙门县】龙门县龙城街道百担路七巷2号(1、3、4-6层)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龙门县龙城街道百担路七巷2号(1、3、4-6层)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2021]04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8-17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1-258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2-03-01 10:00:00 |
底价(万元): | 388.8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8.89 |
报价幅度(万元): | 1.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3-01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交易条件说明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房屋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百担路七巷2号(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迎宾大道)的一栋为6层的部分楼房。转让建筑面积为1133.12平方米。其中:1层38.5平方米、3层148.77平方米、4-6层945.85平方米的房产,用途为商业。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拍卖起始价为388.89万元,竞价增幅为每次1万元。本项目3个标的整体打包转让交易。 二、本次挂牌转让房产的权属人为龙门县移民办公室。 参加竞买人的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方报名参与上述标的资产的竞价,必须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38.89万元。 五、本项目交易成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产权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同时,竞得人必须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受让方凭《房屋转让合同》及缴交交易成交价款凭证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无息退还)。没有竞得者,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办理过户手续及税费,本次拍卖的房产在过户环节所需缴纳的税收、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办理过户时由转让方提供原有关购房证件并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七、本次拍卖转让的房产约在2012年建成,评估价及其面积不含土地分摊,因原房产过户时未分割办证,土地使用证为:龙府国用(2008)第132*****099号(李焜名下)。 龙门县移民办公室联系人:曾先生:135*****318 龙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温小姐:135*****437 龙门县机关事务局 2021年6月1日 |
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龙门县龙城街道百担路七巷2号(1、3、4-6层)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2021]04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8-17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1-258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2-03-01 10:00:00 |
底价(万元): | 388.8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8.89 |
报价幅度(万元): | 1.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3-01 09:00:00 |
交易条件说明 | |||
交易条件说明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房屋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百担路七巷2号(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迎宾大道)的一栋为6层的部分楼房。转让建筑面积为1133.12平方米。其中:1层38.5平方米、3层148.77平方米、4-6层945.85平方米的房产,用途为商业。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拍卖起始价为388.89万元,竞价增幅为每次1万元。本项目3个标的整体打包转让交易。 二、本次挂牌转让房产的权属人为龙门县移民办公室。 参加竞买人的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方报名参与上述标的资产的竞价,必须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38.89万元。 五、本项目交易成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凭《产权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同时,竞得人必须一次性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受让方凭《房屋转让合同》及缴交交易成交价款凭证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无息退还)。没有竞得者,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办理过户手续及税费,本次拍卖的房产在过户环节所需缴纳的税收、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办理过户时由转让方提供原有关购房证件并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七、本次拍卖转让的房产约在2012年建成,评估价及其面积不含土地分摊,因原房产过户时未分割办证,土地使用证为:龙府国用(2008)第132*****099号(李焜名下)。 龙门县移民办公室联系人:曾先生:135*****318 龙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温小姐:135*****437 龙门县机关事务局 2021年6月1日 |
标签: 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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