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铺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预中标结果

回龙铺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工业水厂二期扩建及管网工程(监理)
交易登记号
14GC050142

交易类别及阶段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材料设备 □其他 

招 标 人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标底价或

概(预)算价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

开标时间
2014年7月23日
公示时间
2014年7月 日至2014年7月 日

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评标得分
97.76分



项目负责人及资格
楼德万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报价(费率)
-19.10%



中标价(中标费率)
-19.10%



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
/



工  期
同施工工期



质量目标
同施工质量目标



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投诉(质疑)受理
廉政投诉中心
监管机构
交管办

电话:0574-12335
电话:****-********
电话:****-********

招标编号: HNZPNX-2014-017

宁乡县回龙铺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已经 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 发改 投 [2014]65 号 文件 批准建设 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 受 宁乡县回龙铺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该项目施工工程 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 条件 的 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 宁乡县回龙铺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宁乡县回龙铺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宁乡县回龙铺中心学校原校园内。

4、建设规模:拟新建1栋13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估算投资约240万元。

5 、 资金来源:自筹。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8、保修要求: 按 建设部 2000年 80 号令 。

9、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4 、 拟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 长沙市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原件 。

9、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以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 (人员最低配备不得低于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并 提供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2014年4-6月)的 社保证明 资料,须具备相应的 有效 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执业 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 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

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1、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 7 月 2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 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捌仟元整 。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乡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18-***************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8 月 14 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资格审查 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评标办法 拟按 长住建发【2011 】 165 号文中综合评估法( Ⅰ ),投标报价按附表 5 ( 1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 ,且 只对总报价进行计分评审。

2、 开标时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及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 到现场参加 资格审查 。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签署书面承诺书,提交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和廉洁承诺书,并提交招标 文件 规定的证照及相关 资格审查 资料,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未按要求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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