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22年度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3)
闽清县民政局2022年度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3)
闽清县民政局2022年度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4]FJKT[GK]*******-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闽清县爱之翼社工服务中心 | 福州市闽清县 | 28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3-1 |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 其他社会服务 |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2、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以及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核查与评估等详见招标文件。 | 探访服务:在辖区内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低保、特困、孤老、留守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探访,总探访量不低于240人次。每次探访应具有图文记录或探访登记表;2、个案服务达到16个以上。其中,辅导性个案服务不得少于4个,咨询性个案不少于8个。提供的个案服务应完整、规范、专业等详见招标文件。 | 1 | 年 | 1、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30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正式运营,管理人员及相应设施必须全部到位;未全部到位且未正式运营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赔偿和责任;2、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标准参照福建省出台的《社会工作服务评估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评估单位由采购人指 定,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等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刘祥 (包3) |
评审专家: | 江德文,林昱,庄瑜,丁燕菁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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