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标结果
职业教育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1303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河南省职业教育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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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标结果于2021年12月31日 发布,期间接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及投诉。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豫财购投【2022】19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项目另行选定第二名作为中标供应商。即原中标候选人 郑州核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梧桐花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主要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 ||||||||||||
3、更正日期:2022年03月01日13时21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 收费金额:18850.00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 ||||||||||||
联系人:杨老师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C1501 | ||||||||||||
联系人:丁姜瑞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丁姜瑞 | ||||||||||||
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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