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03号-招标/资审公告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03号-招标/资审公告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03号

发布时间:2022-03-01 20: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

招标文件补遗书03

各潜在投标人: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001),有关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通知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

1.1条招标条件段后补充:“依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稳增长促投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该项目采用“基金+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开展招标”。

2.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月5日至2022316日,登录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fjggzyj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前附表第6.3.2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修改为:“1名”。

4.前附表第7.1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修改为:“10日”。

5.前附表第7.6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修改为与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并公示10日”。

6.前附表第10.4条保险费修改为:

“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以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由承包人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将联合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或其它方式选择本项目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单位)关于全面推开全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6号)的精神,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并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最高投标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0.15%在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由承包人包干使用”。

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据此修改。

7.前附表第10.5条包干风险金按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5%计算。

8.前附表第10.9条临时用地报价修改为:“(1)三集中场地、便道、驻地建设、取弃土场、隧道洞渣临时堆置点等所有临时用地,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计算,所需的一切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103-2-a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该子目费用包含临时用地的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防洪影响评价、安全稳定性评估等各类专项评价(估)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工程实施期间,由于数量计算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业主帮助协调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取弃土场的防护、排水及绿化、复耕(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查确定,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707-1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

(4)所有临时用地的防护、环水保、复耕(垦)复绿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因此引发的纠纷和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若造成发包人损失,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违约处罚。

(5)若上级有关部门对所有临时用地(含取弃土场)要求缴纳复耕(垦)复绿等各类押金,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及时缴交,且申报主体人为承包人。除取弃土场外的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从该项目撤离后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环水保等验收要求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单价按市场行情确定,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9.删除前附表第10.22条技术设备改造提升费。

10.前附表10.33条款补充如下:

(1)电子雷管:根据公安部有关要求,对隧道、路基、桥梁等爆破作业项目应使用电子雷管。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爆破设计、方案评估、监理及审批手续、作业等一切费用,所需费用包含在相关子目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项目施工用电:本项目施工高压用电10KV主干线路(计量总表)由发包人负责建设。承包人负责从高压主干线T接至施工工点,计量分表安装在T接点。承包人除承担用电产生的电费外,还应承担计量总表与计量分表之间发生相应线损的分摊费用,以及负责在施工期间供电系统(含主干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及承担相关费用。

(3)隧道门禁系统:根据闽交质监〔2012〕307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隧道电子门禁系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隧道的安全管理,在长度超过1000 米以上的隧道必须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含考勤定位、洞内环境监测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该项费用包含在安全生产费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4)高边坡锚固工程施工:高边坡锚固工程应按照省高指《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控制的通知》(闽高指工〔2021〕26号)的要求,由承包人优先选择有我省高速公路边坡锚固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

11.增加前附表10.34条款隧道洞渣集中代加工:“为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保障有力、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根据《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7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剩余的隧道洞渣全部交由宁德市属国有企业统一代为加工生产碎石和机制砂。除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土石方调配中已利用的隧道洞渣外,剩余的隧道洞渣不得私自处理,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临时堆置并加以保护。”

12.增加前附表10.35条款搅拌站管理: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搅拌站管理的通知》(闽交建函〔2022〕13号)要求,承包人应严格规范项目部搅拌站管理,对项目完工后仍未拆除的,应限期完成拆除工作,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承包人拒不拆除的,发包人有权督促改正,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拆除,其不良行为记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或交通福建系统。私自对外销售的,坚决移交住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责予以处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3.增加前附表10.36条认缴基金联系方式:

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20楼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

14.第2.2.4(3)条项财务能力投融资保障条款修改为:“C1合同段基金认缴份额为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4.28%。(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意认缴,并在认缴承诺函中填报满足上述数额的承诺且出具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认缴承诺函,得2分;未提供认缴承诺函得0分。(2)出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与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得4分;未提供投资意向协议得0分”。

(四)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5.增加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4.1.3项为:

第4.1.3项完成各项承包工作,补充如下:为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保障有力、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根据《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7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剩余的隧道洞渣全部交由宁德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代加工单位”)统一代为加工生产碎石和机制砂,相关条款如下:

(1)本项目所有的隧道洞渣均归发包人所有,由发包人统一调配使用。除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土石方调配中已利用的隧道洞渣方量外,剩余的隧道洞渣不得私自处理,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临时堆置并加以保护。否则发包人将依照本章22.1 条款课以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2)代加工单位若利用承包人的临时道路(含桥涵),承包人应无偿提供使用并负责日常维养。代加工单位若自行新建或利用当地现有道路和桥梁,由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代加工单位承担。

(3)代加工单位加工场所需的用电设施(含可能需从路基主线T接至加工场的线路)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报装手续费、变压器、青赔等)由代加工单位自行负责,承包人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报建手续。

(4)隧道洞渣的临时堆置点限制在离隧道口1公里以内,由承包人选址,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临时用地手续。

16.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修改为:“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与土地所有权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办理租用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发包人对承包人临时租地过程予以协调。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永久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及荒山、荒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和面积;严格控制施工和生活对土地的污染。

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车场、材料堆放场地、取(弃)土场、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拌和站、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垦)、植被恢复、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

①三集中场地、便道、驻地建设、取弃土场、洞渣临时堆放点等所有临时用地,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计算,所需的一切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103-2-a节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该子目费用包含临时用地的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防洪影响评价、安全稳定性评估等各类专项评价(估)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工程实施期间,由于数量计算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②业主帮助协调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取弃土场的防护、排水及绿化、复耕(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查确定,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707-1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

④所有临时用地的防护、环水保、复耕(垦)复绿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因此引发的纠纷和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若造成发包人损失,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违约处罚。

⑤若上级有关部门对所有临时用地(含取弃土场)要求缴纳复耕(垦)复绿等各类押金,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及时缴交,且申报主体人为承包人。除取弃土场外的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从该项目撤离后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环水保等验收要求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单价按市场行情确定,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⑥承包人应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设置预制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的位置,场地面积并不得小于《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永久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及荒山、荒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和生活对土地的污染。

⑦路基清表后,表土应尽快运至弃土场,不得随意丢弃。对于挖出的表土,应集中堆置,以便于将来沿线绿化和地表恢复。承包人应在相关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另行计量。”

17.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0)目修改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与质量检验评定系统、项目生产进度管理系统、公路工程造价软件与清单台账管理系统等工程管理软件,以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内业、进度、质量、计量与支付、试验等工程管理工作,并配备满足需求的电脑、打印机和网络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录入与更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述管理软件使用费以总额包干形式在 100章102-4中单列,由承包人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据此修改。

18.增加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15.1条变更的范围和内容为:“本款约定为: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作出变更,为此,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

考虑到项目概算控制需要,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除以下规定项目外均不涉及合同费用的增减:(1)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及新规范、新标准的实施引起的;(2)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调整引起的较重大设计变更,及连接线数量、标准及规模发生变化引起的较大设计变更;(3)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滑坡体治理工程;(4)主材价差调整;(5)为解决因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所涉及的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移等工程;(6)除以上变更外且经发包人批复后的工程变更,变更增减金额对抵后,增加金额由承包人承担,减少金额按发包人:承包人=50%:50%受益。

计算非包干变更的数量时,“变更前数量”指按原设计地面线和施工图计算的准确清单(经勘误后)数量,“变更后数量”指按实施的变更图计算(或现场实际发生的数量)的准确清单数量,准确清单数量的计算应符合技术规范中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同时,可计价数量还应扣除包干内数量。

以上项目如果发生变更,在允许调整造价的范围内,应根据第15.4条规定予以作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承包人的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增加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不管是包干项目或是非包干项目,均应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从变更方案审批到签发变更令),且都要建立变更台帐。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和建立变更台帐的,将按第22.1款有关规定处理”。

19.增加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17.1计量(1)目:“该勘误后的工程量清单是合同实施期间对包干项目实行造价包干以及计量、支付和办理工程变更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修改为“该勘误后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合同实施过程中计量、支付和办理工程变更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不影响合同的最终结算”。

(五)第六章图纸

20.A2施工段落图纸对应的为《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A2合同段两阶段施工设计文件》,A3施工段落图纸对应的为《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A3合同段两阶段施工设计文件》。

(六)第七章技术规范

21.删除第107节技术设备改造提升。

22.修改第217节高边坡稳定性监测(暂估价)为:“第217节高边坡稳定性监测”,修改217.01一般要求:“边坡动态变形监测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应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预警机制的建立和管理。承包人应组织专人对坡体裂缝观测、地表变形观测,宏观变形巡查等普通监测,费用包含在相关清单子目中;坡体深部位移监测,地下水监测,应力监测等专业监测,将由发包人联合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向第三方支付”。

(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23.修改103-2-a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计量

工程内容

支付

103-2

临时占地

-a

临时用地

总额

以总额为单位计量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取弃土场: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后给予支付,详见增补计量办法。

2.除取弃土场的临时用地以外的三集中场地、便道、驻地建设等所有用地:完工后,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分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拆除、恢复原状或相关各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24.删除103-2-b子目。

25.103临时工程与设施计量办法第1.(2)条修改为:“①三集中场地、便道、驻地建设、取弃土场、洞渣临时堆放点等所有临时用地,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计算,所需的一切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103-2-a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该子目费用包含临时用地的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防洪影响评价、安全稳定性评估等各类专项评价(估)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工程实施期间,由于数量计算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②业主帮助协调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取弃土场的防护、排水及绿化、复耕(垦)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查确定,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707-1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

④所有临时用地的防护、环水保、复耕(垦)复绿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因此引发的纠纷和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若造成发包人损失,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违约处罚。

⑤若上级有关部门对所有临时用地(含取弃土场)要求缴纳复耕(垦)复绿等各类押金,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及时缴交,且申报主体人为承包人。除取弃土场外的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从该项目撤离后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环水保等验收要求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单价按市场行情确定,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⑥承包人应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设置预制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的位置,场地面积并不得小于《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永久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及荒山、荒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和生活对土地的污染。

⑦路基清表后,表土应尽快运至弃土场,不得随意丢弃。对于挖出的表土,应集中堆置,以便于将来沿线绿化和地表恢复。承包人应在相关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另行计量” 。

26.删除第100章总则第107节技术设备改造提升(暂估价)。

27.217节高边坡稳定性监测修改为:

表217高边坡稳定性监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计量

工程内容

支付

217-1

高边坡监测

总额

1.边坡动态变形监测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应加强施工期间的安全预警机制的建立和管理。

2.承包人应组织专人对坡体裂缝观测、地表变形观测,宏观变形巡查等普通监测,费用包含在相关清单子目中。

3.坡体深部位移监测,地下水监测,应力监测等专业监测,将由发包人联合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向第三方支付。

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

按委托的合同条款支付。

28.表401节通则401-1、401-2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计量

工程内容

支付

401

通则

401-1

桥梁荷载试验

总额

由发包人联合承包人共同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向第三方支付。

1.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桥梁荷载试验委托合同;

2.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及合同约定的测试项目现场试验;

3.数据采集、分析、编写提交试验报告。

按委托的合同条款支付。

401-2

桥梁施工监控量测

总额

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发包人联合承包人共同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向第三方支付。

1.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桥梁施工监控委托合同;

2.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及合同约定的测试项目及量测频率对现场实施监控量测;

3.数据采集、分析、编写提交监控量测报告。

按委托的合同条款支付。

29.删除第401节通则的计量办法

30.表707环境保护707-1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计量

工程内容

支付

707-1

取、弃土场环保工程

总额

1.取、弃土场环保工程列入707-1子目中(不含100章中所列的工作量),实行总额包干,费用包括取土场、弃土场(含隧道弃碴场)的绿化、永久性圬工防护、场地平整、碾压夯实及排水恢复工程,该项子目参照本规范200章至700章相关章节的细目计量支付办法,经监理人和业主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量办理计量支付,单价参考相应子目的单价。

2.碾压夯实按204-2改河、改渠、改路利用方填筑子目单价,如无改河、改渠、改路利用方填筑子目单价,则参照204-1主线利用土石方填筑单价。

3.清理与掘除、临时道路已含在相关子目中,不另行计量。复耕(垦)、植被恢复费用在103-2-a列支。

4.承包人的防护、环保、复耕(垦)、植被恢复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如果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或发包人指定的位置进行弃方,弃方前应对场地进行处理。

2.有沟渠、泉眼、潮湿地段按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设置盲沟、渗沟或排水管等排水设施,将水引至弃土场外,确保弃土稳定。

3.弃土场顶部应进行整平处理,并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需复耕(垦)、植被恢复的应按照复耕(垦)、植被恢复要求处理,未复耕(垦)、植被恢复的应按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对场地进行绿化,恢复植被。

5.坡脚按设计图要求进行处理,设计图未说明的可在坡脚设置护脚(干砌、码砌、浆砌片石),防止水土流失。

经业代、监理、项目部现场确认《工程数量现场确认单》、相关质检资料、强度报告以及其他计量资料后按合同单价支付。

八)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3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三)联合体协议书修改为:

三、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总工程量的%;并负责认缴全部基金数额。

(2)(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总工程量的%。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联合体协议书后应附联合体成员一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单位名称、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以及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3.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无需附合同协议书,只需在“三、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下方填写“无”。

32.施工组织设计补充要求如下:“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P415页表述。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中的“五、施工组织设计”单独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暗标)”节点,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编制要求,不得在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文件中“商务文件”节点上传“五、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否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按0分计取”。

33.第九项其它材料中(一)财务能力证明1.认缴承诺函修改为:

认缴承诺函(如有)

致:宁德宁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如有),完全接受该招标项目C1标段的招标文件内容,并承诺如下:

一、我方确认并承诺认缴“福建省宁古高速(或叫XX期)交通建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最终审批为准)”的份额,数额不小于人民币元。如我方在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的投标中被推荐为中标人, 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日内按照你方通知和要求,与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并按约定出资到位(我方为联合体时,该合伙协议将由我方确定的牵头方签署及出资。选择分期出资的,在签订施工总包合同前至少实缴到账认缴出资额的 40%,12 个月内至少实缴到账认缴出资额的70%,18 个月内实缴到账认缴出资额的 100%,分期实缴到账也可优于上述要求。如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前不能按前述要求签订合伙协议并按约定分期或足额一次性出资到位,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如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不能按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分期或足额一次性出资到位,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计量款中代扣应缴出资额)。

二、如我方未能按前述要求签署合伙协议,或未能按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如期出资到位,招标人(发包人)则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根据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方也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有效的认缴承诺函,或承诺认缴数额未达规定数额的,在评审中本项得零分。

2.C1合同段基金认缴份额为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14.28%

34.第九项其它材料中(一)财务能力证明2.投资意向协议格式修改为:

投资意向协议(如有)

甲方: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XXX 公司

地址:

鉴于: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是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第二横”宁德至光泽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拟定以下合作事项:

第一条合作宗旨

双方同意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依托,扩大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助力“十四五”期间福建省高速公路发展。

甲方根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建设运营及关联产业发展的需求,乙方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划,双方共同确立“立足长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乙方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凭借丰富的建设施工经验与施工技术,充分发挥主营业务、资金、人才管理优势,加强与甲方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合作。

第二条合作内容

1.合作形式及规模

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乙方同意认购甲方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大写元(¥元),并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将其投资到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2.具体合作项目

合作项目包括: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

第三条合作机制

双方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合作内容事项进行会商,协调解决落实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发起设立“福建省宁古高速(或叫XX期)交通建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最终审批为准,下同)。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及时与甲方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并按约定完成基金实缴及履行合伙协议的各项义务。

3.乙方依法依规参与合作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工作。

4.乙方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

5.乙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认缴意向金,意向金金额为100万元(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缴最低标准);在投标结束后,认缴基金意向金转为认购基金份额。

缴纳基金意向金的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东大路支行

账号:4091 7811 2451

6.乙方同意设立后的合伙企业按照基金实缴金额的0.2%按年支付基金管理费和投资顾问费。

第五条承诺与声明

1.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签订本协议。

2.双方投入的资金,均为己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双方承诺,对合作过程中互相知晓的商业秘密信息和资料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擅自使用;但为履行本协议、相关后序协议或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义务而必须使用的除外。

4.双方协商一致,若乙方未中标,本投资意向协议于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解除终止。

第六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持叁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

XXXXXXXXXXXXXXXX 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1.投标文件中未提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与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彩色扫描件,或同意认缴数额未达规定数额的,在评审中本项得零分。

2.C1合同段基金认缴份额为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4.28%。

二、工程量固化清单

C1合同段工程量固化清单已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最高投标限价、材料基期价格与权重系数

1.最高投标限价(100 章至700 章清单合计价)为人民币170231万元。

2.材料基期价格与权重系数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C1合同段权重系数与基期价格

名称

基期价格(除税价)

权重系数

A2施工段落

A3施工段落

钢筋

光圆钢筋

4451元/吨

2.09%

2.00%

带肋钢筋

4301元/吨

8.47%

9.27%

水泥

32.5级

460元/吨

7.76%

6.84%

42.5级

473元/吨

1.14%

1.42%

52.5级

500元/吨

0.00%

0.00%

0号柴油

7.14元/kg

4.74%

4.29%

永久性工程的钢绞线

5204元/吨

0.77%

0.75%

隧道结构用型钢

4584元/吨

0.49%

0.77%

固定

74.54%

74.66%

招标人:宁德宁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日

标签: 土建工程施工 路基 高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