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文化新城一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年度(2022年度)采购成交公告

丽江文化新城一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年度(2022年度)采购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丽江文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丽江文化新城一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年度(2022年度)采购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K****************018

二、招标项目名称:丽江文化新城一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年度(2022年度)采购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2-01-1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

六、中标人情况:

1、中标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 中标下浮费率:30%; 服务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一年(2022年)内与 丽江文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事宜的所有专项法律事务完成时终止 ;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周友荣;评标综合得分: 93.90 分。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 中标下浮费率: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一年(2022年)内与丽江文

产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事宜的所有专项法律事务完成时终止 ;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王楠;评标综合得

分: 89.00 分。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为: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 中标下浮费率:4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一年(2022年)内与丽

江 文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事宜的所有专项法律事务完成时终止 ;质量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李建熊;评标综

合得 分:87.70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2.1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 周友荣,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号:153*****610956123

2.2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王楠, 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号:153*****711931620

2.3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 李建熊,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号:153*****81074805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年检合格有效),

有总所允许其分所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所内执业律师10人以上;

3.1.2 投标人及拟派律师自执业起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1.3 主办律师 周友荣为 业绩卓著的资深 专职 律师;

3.1.4 投标人针对本案提供了9名的专职拟派律师;

3.1.5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类似业绩卓著,与文投集团下属的二级企业有过业务合作;

3.1.6 该律师自2012年成立以来获得过多项荣誉证书,2020年被评为云南省首家“全国文明单位”;

3.1.7投标人在近三年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行业协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3.2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年检合格有效),

所内执业律师10人以上;

3.2.2投标人及拟派律师自执业起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2.3 主办律师王楠为业绩卓著的资深专职律师,是云南文投集团的常年法律服务顾问;

3.2.4 投标人针对本案提供了3名的专职拟派律师;

3.2.5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类似业绩卓著,与招标人有过业务合作,曾经代理过类似涉诉案件;

3.2.6投标人在近三年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行业协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3.3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年检合格有效),

所内执业律师10人以上;

3.3.2投标人及拟派律师自执业起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3.3 主办律师李建熊为业绩卓著的资深专职律师,是该律所主任;

3.3.4 投标人针对本案提供了6名的专职拟派律师;

3.3.5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类似业绩卓著;

3.3.6投标人在近三年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被行业协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注:以上三部分内部为必须,请勿删除,如无请用/标示。

七、异议: 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的异议功能渠道在公示期内提出。

,丽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代理 商品房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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